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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天津公租房申请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1-06 10:09:39 编辑:天津生活 手机版

1,天津公租房申请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主要面向三类群体:一是具有本市市内六区和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二是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三是经市政府确定的其他类型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外地来津有工作的无房人员。以上希望你有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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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津公租房申请条件

依据《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津政发[2013]29号),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家庭,可向户籍所在地区房管局提出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申请:(一)“三种补贴”(“三种补贴”是指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及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有效的家庭。(二)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人均财产11万元(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

天津公租房申请条件

3,天津公租房申请条件三个满足一个就行还是三个都得满足

满足一个即可根据《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津政发〔2011〕12号)中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公共租赁住房:1、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条件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已领取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或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且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未到期的家庭不得申请;2、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包括年满18周岁以上单人户)。上年人均年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整;3、经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类型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外地来津工作的无房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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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天津公租房在哪里申请有什么条件

天津市现在还没有公租房,但看你这朋友的条件,应该可以申请廉租房.办法如下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680元、家庭人均资产净值低于7万元;  (三)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  6.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二、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天津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申请: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申请表,并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资料,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按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受理申请;  (三)初审和公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完成对申请人的户籍、收入、住房、资产等申报情况的调查和初审。申请人及有关组织或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调查核实后将申请人家庭人口、现居住地点、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资产、工作单位等情况在申请人所居住的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配合调查、核实,实际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同时组织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受理申请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提交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  (四)复核: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应当自收到初审资料起15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局完成复核并按本办法规定对申请人情况进行评分(评分标准按本办法附件2执行);评分后将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报送市房改办住建办;区民政局应同时将申请资料报市民政局备案;  (五)批准和公示:市房改办住建办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会同市民政局将经复核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现住房地址、现住房条件、家庭人口、家庭人均居住面积、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情况、受理单位及拟定的廉租住房保障方式等在市国土房管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市房改办住建办提出异议,市房改办住建办应当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市房改办住建办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批准申请人取得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并予以公告,按批准的保障方式进入轮候。  三、如果您准备的资料齐全,住房保障部门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
一、申請廉租住房租房補貼的家庭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本市非農業常住戶口; (二)上年人均月收入低於800元(含); (三)家庭人均現住房使用面積在9平方米(含)以下; (四)未享受廉租住房、經濟租賃房(含實物配租和租房補貼)、經濟適用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五)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到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 二、我市今年計劃出臺公共租賃房政策,相關事宜正在研究制定中,請關注相關信息,如有疑問請撥打23394500諮詢。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10月20日

5,天津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天津网讯 帮办员 魏冰 即时播报 天津市公租房政策备受人们的关注,众多市民向网上帮办咨询公租房问题。3月15日,天津市公租房政策终于出台,自2011年3月16日起,开始接受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何种条件可申请公租房?  根据《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津政发〔2011〕12号)中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公共租赁住房:1、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条件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已领取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或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且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未到期的家庭不得申请;2、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包括年满18周岁以上单人户)。上年人均年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整;3、经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类型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外地来津工作的无房人员。  其中,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三种补贴”的申请条件也均有规定。  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保障对象包括:市内六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年以上或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待遇,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含)平方米的两人以上(含)家庭;市内六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年以上、因重大疾病等特殊变故变卖房屋或转让房屋使用权在3年以上、同户籍家庭成员名下没有住房的两人以上(含)家庭;市内六区非拆迁家庭中享受民政部门特困救助一年以上、符合“孤老、大病、四级以上(含)残疾”认定条件、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含)平方米或因重大疾病等特殊变故变卖房屋或转让房屋使用权时间超过3年的两人以上(含)家庭;将市内六区市级以上(保持荣誉)劳动模范家庭中上年年收入低于3.7(含)万元、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含)平方米的两人以上(含)家庭;市内六区重残或双残家庭中上年人均月收入在600元(含)以下、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含)平方米的两人以上(含)家庭。  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800元(含);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9平方米(含)以下;未享受廉租住房、经济租赁房(含实物配租和租房补贴)、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申请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上年人均收入低于2万元(含);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9平方米(含)以下;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政策。  如何申请公租房?  根据是否取得“三种补贴”,申请分两种情况。  已取得“三种补贴”资格且尚未租赁住房的申请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验证更换资格证明。已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资格的申请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相关程序,按照《关于调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方式的通知》(津国土房保〔2011〕38号)规定执行。已取得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尚未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到发放资格证明的区房管局提出换证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须为《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或《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注明的申请人,申请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或《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原件),本人、配偶或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的,还需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具的连续缴存证明(原件)。携带以上要件到发放资格证明的区房管局提出申请,填写《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未取得“三种补贴”资格的,申请人或申请人委托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到户籍所在地的区房管局提出申请。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人户也可单独申请。申请人须携带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家庭现住房情况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公租房有哪些项目?  目前,天津住房保障网(www.tjfgnet.gov.cn)已登出《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出租公告》,推出秋丽家园、秋怡家园和福桥里3个项目。  秋丽家园项目坐落于张贵庄路北侧。东至:规划雪莲路,南至:规划程永道,西至:规划雪山路,北至:规划万山道,该项目有一室户型和二室户型,拟订平均月租金标准为18元左右/平方米。  秋怡家园项目坐落于淮河道与姚江路交口东南侧。东至:规划姚江东路,南至:规划淮河南道,西至:规划姚江路,北至:规划淮河道。该项目有一室户型和二室户型,拟订平均月租金标准为16元左右/平方米。  福桥里项目坐落于河北区月牙河旁,东至桥园路,南至规划路,西至泰兴路,北至杜鹃道。该项目有一室户型和二室户型,拟订平均月租金标准为24元左右/平方米。
天津廉租房申请条件廉租房实物配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家庭为单人的申请人,应当符合晚婚年龄;离异的,应当满3年)。 2.申请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连续一年低于580元。1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6960元,2人户低于13920元(申请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计算)。 3.申请家庭总资产为1人户家庭低于15万元,2人户低于23万元,3人户低于30万元,4人户低于38万元,5人户及以上低于40万元。 4.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5.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被拆迁;有特殊病、重残人员;有60岁(含)以上人员;居住市政府确定的解危排险范围内房屋;申请楼房配租的家庭人口应当在二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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