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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工资支付条例,天津市企业停工期间工人与企业之间合同还未到期请问工人的工资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1-06 09:05:31 编辑:天津生活 手机版

1,天津市企业停工期间工人与企业之间合同还未到期请问工人的工资

应当支付,但也并不是全额,而是一定比例!
第一个支付周期内支付全薪,以后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各地不一样,有的80%,有的70%等。

天津市企业停工期间工人与企业之间合同还未到期请问工人的工资

2,工资支付规定

工资支付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工资支付规定

3,工资条例

新的工资支付条例还没有颁布,现行的是劳动部1995年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全文查阅: http://www.people.com.cn/item/flfgk/gwyfg/1994/L35901199461.html
请问1510的底薪,平时上班多少钱一个钟,加班多少钱一个钟,周未加班多少钱一个钟

工资条例

4,职工病假期间工资支付的国家和天津市规定请注意不是医疗期是

你好。根据天津市04年1月1日正式出台的《工资支付规定》中明确规定了,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但是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病假工资不能低于本市(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如果超出医疗期你还不能回到原岗位从事原工作的,经用人单位调岗后仍不能胜任的,用人单位可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希望能帮到你~
第五条 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5,天津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如何确定

天津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四条有
1.一般是主治医生确定。如果停工留薪期满,需要继续休息治疗的,这时就需要设区的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来确定延长的停工留薪期,但延长时限不得超过12个月。2.工资照发。一般奖金、绩效工资等浮动部分就没有了,因为这些是按工作的实际情况来计发的;没有工作,自然就没有这部分钱了。但各地都有自己的做法,不尽相同。仅供参考
根据《天津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职工工伤治疗期为留薪期,一般未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下可以申请延长,但延长时间不能超过12个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其标准为劳动者本人因工负伤前12个月平均实得工资;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工作月平均实得工资计算。
按照本人合同确定的基本工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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