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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理新政,天津公积金新政策2022年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1-15 16:28:02 编辑:天津生活 手机版

1,天津公积金新政策2022年

一、公积金政策:纯公积金首套二套认定方式首套:提取过不算套数,本市无住房,本人无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未参与过前配偶公积金共贷的,可以算首套,纯按揭贷款已结清的不算套数。二套:本市无房但是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或参与过前配偶公积金共贷的,或在天津有一套住房的,算做二套。不予办理:有过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不予办理公积金贷款。政策于2022年5月8日执行。5月27日,公积金首套最高贷款调整为80万,二套仍为40万。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本市缴存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80万元。自2022年5月27日起施行。二、贷款利率调整:五月中旬开始,贷款政策倾斜首套客户。5月15日,首套利率可以降20个基点。5月17日下午,天津大部分银行已正式将首套房贷利率下调至4.4%(lpr-20基点)。5月20日,5年期以上LPR为4.45%,降低15bps,首次一年期未调整只调整五年期。首套利率4.25%,二套利率5.05%首套房贷利率从4.9%降到了4.25%,降了65个基点。

天津公积金新政策2022年

2,天津公积金网上提取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首先打开微信搜索公众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然后进入公众号,点击-我要办理-我要提取。选择业务类型:进入“个人网厅”界面点击“按揭贷款还贷提取”。输入账号密码登录公积金管理中心。选择贷款:提取本人贷款的,直接选择拟提取的贷款信息,点击“下一步”进入业务办理界面。提取配偶贷款的,点击“配偶的贷款”,输入配偶身份证号,点击验证调取配偶贷款信息,选择拟提取的贷款信息,点击“下一步”进入业务办理界面。选择额度:输入提取金额点击“查看提取明细”,可以查看此笔业务拟提取的账户及其提取金额点击获取验证码输入接收的手机动态验证码和业务办理密码点击“确认提取”提交系统审核。业务受理完成,等待提取金额到账即可完成提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天津公积金网上提取办理流程

3,天津住房公积金新政策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按各 11% 或各 12% 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他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 5%-12% 间自主确定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当一致。生产经营困难单位,可以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可以降低至 1%,或者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一、公积金补缴的流程为:1、可以由银行网点直接办理的补缴业务;2、须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准的补缴业务;3、核准程序,属银行网点直接办理补缴业务的,经办人员应严格按照业务操作流程办理。属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准的,由管理机构职能科室负责受理。核准程序为:科室经办人初审,科室负责人复核,报分管主任批准后方可办理。二、公积金补缴所需材料:1、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补缴书》以下简称《补缴书》。2、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以下简称《补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管理部。3、补缴原因需另附说明的报补缴说明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等情况通过补缴的方式完成。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天津住房公积金新政策

4,天津的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天津公积金可以通过天津公积金中心或者手机APP提取。本人前往公积金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或者用户是电子公积金签约用户,通过手机APP,选择适合自己的提取方式,确认提取额度后提交申请,然后等待受理结果。受理成功的话,用户就可以提取公积金,受理失败则用户不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6月1日起租房也能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可提取2400元/月公积金新政【拓展资料】为贯彻落实租购并举住房制度,促进天津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面,天津对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了调整,新政于2021年6月1日天津公积金提取新政策包含:1.规范改进提取政策(1)规范异地转移接续业务。(2)规范购买私产住房提取时限。(3)调整解除劳动关系提取规定。(4)调整提前偿还住房贷款提取规定。2.优化提取审核流程:(1)精简提取申请材料,大力推动网上业务办理(2)推进信息共享,加强异常提取行为审核。3.开展违规提取治理工作(1)加大执法力度,实施失信联合惩戒。职工以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退回违法所提款额。(2)集中清理违法广告,净化社会环境。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协调合作,持续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通过日常巡查、集中排查清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广告。4.广泛开展宣传引导(1)持续进行正面宣传引导。通过我市主要报纸、电台及门户网站定期宣传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服务渠道持续推送业务办理要件、流程和时限,加大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法律风险和责任的正面宣传。(2)开展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深入社区、单位发放宣传册,在营业大厅张贴警示海报,通过公开曝光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反面案例,引导缴存职工依法依规使用住房公积金。【拓展资料】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保证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支持职工基本住房需求,打击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维护住房公积金正常管理秩序,结合我市实际。

5,天津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指个人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时所能申请的最大贷款金额。只有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建立住房公积金制2年以上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才可享受公积金贷款。1、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指个人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时所能申请的最大贷款金额。只有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建立住房公积金制2年以上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才可享受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如下:(1)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2)按使用配偶额度[(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3)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4)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法律依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津公积金委〔2022〕3号),自2022年5月27日起施行,2027年5月26日废止。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租赁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支付的房租,且合计不超过2400元。2、本市缴存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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