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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18年养老金及公积金缴费基数,天津公积金的缴费基数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1-29 21:27:45 编辑:天津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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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公积金的缴费基数

公积金没有最低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9%-15% 每年7月初进行公积金缴费基数的调整,基数由去年7月-今年6月的个人月平均工资决定 1100是07年社会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是由去年1月-12月的月平均工资决定,07年最高缴费基数为5720

天津公积金的缴费基数

2,请问天津五险一金的个人和公司的缴存比例是多少呢最低工资基数是

五险个人10%(2%为医保,8%养老保险),一金就是5%,最低基数就是该市的最低工资1850元。
1、基数是根据你所缴纳城市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来定的。根据你们单位和你个人的情况,最高基数可以是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最低可以是社平工资的60% 。2、各个险种的缴费比例为:基本养老保险是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基本医疗保险是单位缴10%,个人缴2%+3元大病统筹;失业保险单位缴纳1%,个人缴纳0.2%;工伤保险是单位缴纳0.3%;生育保险是单位缴纳0.8%。此外,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单位和个人都是12%。3、五险一金是用人单位应该为劳动者承担的法定义务,也是劳动者依法享受的福利;工资是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提供劳动后,应该支付的报酬;

请问天津五险一金的个人和公司的缴存比例是多少呢最低工资基数是

3,社保和公积金缴费标准

一、参保单位为职工按月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分别是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五项保险按基数、比例计算缴纳。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确定,最低基数为3179元,最高基数为15891元。例如: 1、最低基数月缴纳1204.84元;其中:单位缴纳877.40元,个人缴纳327.44元 2、社平基数月缴纳2007.56元;其中:单位缴纳1461.97元,个人缴纳545.59元 3、最高基数月缴纳6022.69元;其中:单位缴纳4385.92元,个人缴纳1636.77元。 二、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选定一个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当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

社保和公积金缴费标准

4,天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28% 单位20% 人8% 308.00 220.00 88.00 医疗保险: 12% 单位10% 个人2% 132.00 110.00 22.00 失业保险: 3% 单位2% 个人1% 33.00 22.00 11.00 生育保险: 0.8% 8.80(完全企业负担) 工伤保险: 0.5%--2% 5.50—22.00(按照企业工作风险确定比例,完全企业负担) 公积金: 缴费基数 590元—5982元 20% 单位10% 个人10%
养老保险公司20%,个人8% 医疗保险公司10%,个人2% 失业保险公司2%,个人1% 生育保险公司0.8%,个人不用承担 工伤保险公司0.5%,个人不用承担 公积金公司11%,个人11%

5,天津市五险一金缴纳最低标准

(www.abcbxw.com/baoxian/)互联网保险购买决策平台-多保鱼保险网是一个保险购买决策平台,提供意外险、健康险、医疗险、人寿险、重疾险评测、攻略、百科、问答知识,帮助用户科学购买合适的保险。学保险知识,选择互联网保险购买决策平台-多保鱼保险网。问:天津市五险一金缴纳最低标准答: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考虑了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因素,包含了职工个人承担承担的社会保险费。
天津市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  养老28%,医疗12%,失业3%,生育0.8%,工伤0.5%,“五险”合计占缴费基数44.3%。  养老保险缴纳比例: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缴纳比例:单位10%,个人2%  失业保险缴纳比例:单位2%,个人1%  生育保险缴纳比例:单位0.8%,个人不缴纳  工伤保险缴纳比例:单位0.5%,个人不缴纳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申请提高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比例最高为单位和职工各15%。全市机关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最高比例,将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部门规定执行。企业上一年度亏损且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6060元,可申请降低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最低不得低于各5%。

6,请问天津公积金交存基数怎么算最低是多少

从2006年7月1号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统一调整为单位和职工各9%。缴存基数由2004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05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 2006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原则上不超过5982元。单位可申请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为单位和职工各15%。单位及职工超过缴存基数上限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由本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意,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后执行。单位为职工缴存超过缴存基数上限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应在税后列支。 单位办理200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须同时重新进行单位及职工个人缴存登记。还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制的单位,需要及时办理缴存登记及账户设立手续,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完成2006年6月份住房公积金汇缴后,可到所在区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或分中心申请领取200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相关表册,并于2006年7月31日前到管理部或分中心办理缴存额调整手续。 申请提高、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及需办理超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备案手续的单位应于7月15号前到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或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各单位调整过程中如有问题,可登录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网站首页查询各区县管理部对外咨询电话,也可拨打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27838172进行查询。
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应该是你上一年的平均工资。但有一些公司为了减少给职工上的公积金就会把工资作低,但最低也不能低过国家的最低标准。天津2007年的最低标准是1100。
一般是按照职工的工资作为缴存基数,国家规定不能低于5%,通常是在5%—12%之间进行调整,如果职工的工资低于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话,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6-%交,如果职工工资超过社会平均工资的300%,以300%为上限。因为工资可能每年会有调整,因此公积金也允许每年调整一次,调整的时候就一般会按照去年的月均收入作为下一年的缴存基数。

7,天津2018年社保农民工三险缴费比例是多少个人和公司的扣缴比例

根据天津人社局发布的《关于农籍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如下:第四条 用人单位和农籍职工先行参加养老、医疗、工伤保险,按以下费率缴费:(一)用人单位按照农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20%、农籍职工按照本人缴费基数的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二)用人单位按照农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7.3%缴纳医疗保险费,农籍职工本人不缴费;(三)用人单位按照所属工伤风险行业类别对应的基准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并按规定实行浮动费率。农籍职工本人不缴费。扩展资料《关于农籍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六条 农籍职工参保后,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第七条 农籍职工符合在我市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可在本市办理退休手续,用人单位或存档机构负责为其申报退休;无用人单位的农籍职工,可以向其最后一次在我市参保缴费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机构或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建立退休档案后,由区县人才服务机构或职业介绍服务机构为其申报退休。第八条 农籍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本市办理退休手续时,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足上述年限的,可以按照退休时的缴费标准一次性补足缴费年限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原参加医疗工伤综合保险的农籍职工,按照本规定继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参加原医疗工伤综合保险的缴费年限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参考资料来源:天津港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促进农籍职工参加社会保险若干规定的通知
根据天津人社局发布的《关于农籍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第12条规定如下:用人单位和农籍职工先行参加养老、医疗、工伤保险,按以下费率缴费:(一)用人单位按照农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20%、农籍职工按照本人缴费基数的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二)用人单位按照农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7.3%缴纳医疗保险费,农籍职工本人不缴费。扩展资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依据:《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规定实施细则》)第三条城乡居民按照以下程序办理参保和缴费手续:(一)参保登记。城乡居民到户籍所在地行政村或工作站提出参保申请,并提供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重度残疾人还需提供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及复印件。行政村或工作站持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为其办理参保登记。(二)缴费核定。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核定申请人参保资格、缴费金额后,打印《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同时通过专用网络将城乡居民的缴费核定信息上传经办机构。(三)缴费。城乡居民持《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到指定的金融机构缴费。金融机构在收到城乡居民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后,为其开具社会保险缴费专用收据。第四条经办机构应当自城乡居民缴费之月起,按照本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其全部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第五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参照《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津劳险[1998]329号),采用“月积数法”计算。第六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个人账户储存额的记账利率,每年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公布。第七条城乡居民按照以下程序办理基本养老金申领手续:(一)城乡居民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时,应当向行政村或工作站提出领取养老金申请,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其它有效身份证明;(二)行政村或工作站应当到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为申请人办理享受养老待遇审核手续,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其它有效身份证明;2.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供的参保缴费记录;3.行政村或工作站填写的《天津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审核表》;(三)对于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行政村或工作站应当依据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供的参保人员缴费记录,告知其补足缴费。第八条对于经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符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人员,行政村或工作站应向经办机构提供《天津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审核表》,并办理养老保险待遇支付手续。
养老 医疗 工伤==农民工医疗、工伤综合保险缴费基数按照用人单位支付给农民工全部工资报酬确定有上、下限规定缴费比例2%养老保险单位缴纳20%人缴纳8%
根据天津人社局发布的《关于农籍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如下:用人单位和农籍职工先行参加养老、医疗、工伤保险,按以下费率缴费:(一)用人单位按照农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20%、农籍职工按照本人缴费基数的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二)用人单位按照农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7.3%缴纳医疗保险费,农籍职工本人不缴费;(三)用人单位按照所属工伤风险行业类别对应的基准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并按规定实行浮动费率。农籍职工本人不缴费。信用管家提醒,2018年天津农籍职工参加社保出台新政策了,具体可向天津社保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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