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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残疾人保障金缴纳标准,天津残疾人保障金如何计算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1-12 11:32:08 编辑:天津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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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残疾人保障金如何计算

单位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单位职工总数*1.5% 残疾人保障金缴纳金额=(单位应安排人数-已安排人数)*26700 37*1.5%=0.555因此你公司不用缴纳保证金,但前提是已给残疾员工缴纳保险

天津残疾人保障金如何计算

2,天津市缴纳残疾人保证金的流程时间地点

哪个区交地税就在哪个区的残联交残保金,有的是残联收,有的是地税代收。我们这一般是夏季7、8月份办理。先要到当地区残联进行年审,如果是去市级地税交税的,就去市残联。带上残疾人,企业公章、营业执照、上一年度工资凭证(必须显示给残疾人的工资符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残疾证、给残疾人上一年度的个人保险缴费凭证。其他的可能每个区要求的不一样,可以先打电话咨询残联。

天津市缴纳残疾人保证金的流程时间地点

3,请问天津某单位员工6人缴纳残疾保障金数额大概多少

征 收 标 准 单位均需按在职职工(含临时工)总人数的1.5%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每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须按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0%计缴残保金;安置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按实际比例差额缴纳。计算公式为:单位应缴残保金金额=(单位2005年度在职职工(含临时工)总人数×1.5%-单位已安置残疾职工数)×计征标准工资。企业单位计征标准工资统一确定为11000元。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外地驻萧单位的计征标准工资确定为22000元。
我不会~~~但还是要微笑~~~:)

请问天津某单位员工6人缴纳残疾保障金数额大概多少

4,天津企业有退休人员用缴纳残疾人保证金

交纳残疾人保证金的话,一般如果你单位有残疾人扣免,应该是给这个残疾人上社保才能抵扣的,但你说的用退休人员的残疾证这样的情况,如果残联说允许应该就没有问题,你每年交的残疾人保障金不是都要去核对你单位要按多少人标准、百分之多少交的吗,核对的时候如果你单位有残疾人的话,他要你提供什么材料证明,如果没问题按这个给你们核定的话,应该就没什么事了,要说查询人员所属于单位现在应该查不了吧,因为各个办事单位都不是联网的,就好像工商和税务、银行不联网是一样的,所以应该查不了。
关于残保金各地的规定是不一样的,是残联让地税代收,我们这边是按照交社保的人员来交残保基金的,如果单位没有人交社保,那就按一个人来交,具体不是很严,可能有些地方管理要严一些,如果管理员要你交,你最好还是交吧。你是2010年成立的企业,如果在我们这边,10年可以不交,到11年再交。不交也没什么后果,这是企业的自愿行为,凭什么强行交呢?残联的人拿了企业交的钱干吗去了,这个谁知道?

5,残疾人养老保险怎么交交多少

各地对残疾人社保政策不一样的:下面已天津市为例:为解决缴费困难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问题,对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给予缴费补贴。补贴对象:本次补贴的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自愿申请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比例参保的下列人员可以享受参保补贴:年满18周岁不满60周岁的城乡重度残疾人;农村年满18周岁不满60周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非重度残疾人;城镇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非重度残疾人补贴标准:按照参保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比例,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给予全额补贴;对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重度残疾人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非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给予50%补贴。补贴年限不超过15年。补贴申请:(一)自愿按最低缴费比例申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残疾人,应在每年1月1日至11月20日前,向户籍所在区县残联提出当年个人缴费补贴申请。(二)申请时需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还需提供《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审核表》。经批准享受缴费补贴的残疾人应在每年1月1日至11月20日前,持《户口簿》、身份证、《审核表》原件、复印件,到户籍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重度残疾人参保个人缴费部分全部由各区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负担,本人不需缴费,《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由本人留存;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重度残疾人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非重度残疾人,由本人持《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于核定缴费当月的20日前,到指定金融机构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比例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的50%,另50%由各区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负担。

6,天津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具体缴纳方法

和公司利润无关,除非你的公司安排了残疾人就业,否则是一定要交的天津我不知道,北京的方法如下:带上公章,让会计给你打出一张去年的企业基本财务指标情况表,这个表是每年年底要输入地税局网站的,每家都会有 然后到你企业所在区县的残联填一张表,他们就给你核钱了
法律依据:《天津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办法》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以下简称“保障金”),是指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本单位职工总数 1.5% 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城乡经济组织 (以下简称“单位”), 应依法缴纳的政府性基金。2、“保障金”按属地原则缴纳。在地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由地税机关代征 , 其他单位由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收缴。中央及外省市驻津单位按照本办法执行。3、属单位和中央、外省市驻津单位 , 将上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作为缴纳标准;区、县属单位,将上年度本区、县职工年平均工资作为缴纳标准( 暂没有区县职工年平均工资的 , 将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作为缴纳标准 );乡、镇及其以下各类单位的缴纳标准 , 由区、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确定 , 报市人民政府残疾人 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核准后执行。4、单位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应缴纳“保障金”金额的计算 方法: 1)应安排残疾职工人数 = 单位职工总数× 1.5%; 2)应缴纳“保障金”金额 = 缴纳标准× ( 应安排残疾职工人数一单位残疾职工人数 )在计算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时,凡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人数在 0.5以上不足 1 人的 , 按安排 1 人计算 , 不足 0.5 的需按所差比例缴纳“保障金”;安排 l 名盲人 ,按安排 2 名残疾人计算。5、单位接到《天津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款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征缴期内及时向地税机关或残疾人 劳动服务机构缴纳“保障金”。6、企业、城乡经济组织缴纳的“保障金”,在“管理费用”科目中列支,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缴纳的“保障金”在单位“公用支出”中“其他”科目列支。
按国家残疾人保障法要求,每个企业都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的残疾人(有的地方为职工总人数的1.5%)没有达到 比例的就需要缴纳残疾人保障金。一般按未达到规定安置比例的人数*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的100%缴纳(各地具体规定有差别)。 建议:具体征收标准向当地的征收机关咨询。

7,天津市残疾人保障金怎么缴纳

公司未开业,就业三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保金。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保障金。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保障金。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规定。 用人单位申请减免保障金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1年的保障金应缴额,申请缓缴保障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批准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的用人单位名单,应当每年公告一次。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减免或缓缴保障金的主要理由等。扩展资料:《天津市残疾人就业规定》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残疾人职工提供适合其身体状况的工种、岗位、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对其工作场所和工作环境进行必要的无障碍建设和改造,为残疾人无障碍信息交流提供便利条件。用人单位应当保障残疾人职工在晋职、晋级、岗位聘任、职称评定、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生活福利、休息休假等方面等同其他职工。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招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职工人数之内。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法律依据:《天津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办法》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以下简称“保障金”),是指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本单位职工总数 1.5% 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城乡经济组织 (以下简称“单位”), 应依法缴纳的政府性基金。2、“保障金”按属地原则缴纳。在地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由地税机关代征 , 其他单位由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收缴。中央及外省市驻津单位按照本办法执行。3、属单位和中央、外省市驻津单位 , 将上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作为缴纳标准;区、县属单位,将上年度本区、县职工年平均工资作为缴纳标准( 暂没有区县职工年平均工资的 , 将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作为缴纳标准 );乡、镇及其以下各类单位的缴纳标准 , 由区、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确定 , 报市人民政府残疾人 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核准后执行。4、单位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应缴纳“保障金”金额的计算 方法: 1)应安排残疾职工人数 = 单位职工总数× 1.5%; 2)应缴纳“保障金”金额 = 缴纳标准× ( 应安排残疾职工人数一单位残疾职工人数 )在计算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时,凡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人数在 0.5以上不足 1 人的 , 按安排 1 人计算 , 不足 0.5 的需按所差比例缴纳“保障金”;安排 l 名盲人 ,按安排 2 名残疾人计算。5、单位接到《天津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款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征缴期内及时向地税机关或残疾人 劳动服务机构缴纳“保障金”。6、企业、城乡经济组织缴纳的“保障金”,在“管理费用”科目中列支,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缴纳的“保障金”在单位“公用支出”中“其他”科目列支。
1. 凡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按其差额人数全额征收保障金;差额不足一人的,按差额比例计算缴纳。用人单位安排一名按2人计算。2. 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上海市为1.6%)-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 在职职工总数,按用人单位年平均职工人数核定,也可参照人事、劳动、统计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人数
按照你公司现在的情况应该暂时不需要缴纳。  下面的供参考:  开展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155号省长令规定实施的。凡本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和外地驻萧单位,均应按本单位在职职工(包括临时工)总人数1.5%比例接收安置残疾人(含残疾军人)就业,未达到比例的,须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残保金按年度未达安置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缴纳,此款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由财政专户管理。  征 收 对 象  本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及外地驻萧单位。  征 收 标 准  单位均需按在职职工(含临时工)总人数的1.5%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每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须按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0%计缴残保金;安置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按实际比例差额缴纳。计算公式为:单位应缴残保金金额=(单位2005年度在职职工(含临时工)总人数×1.5%-单位已安置残疾职工数)×计征标准工资。企业单位计征标准工资统一确定为11000元。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外地驻萧单位的计征标准工资确定为22000元。  征 收 办 法  企业应交纳的残保金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各企业在今年10月份申报交纳税费时,按本企业2005年度在职职工(含临时工)总人数计算申报缴纳残保金。已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在缴纳残保金时可凭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出具的萧山区《安置残疾人就业确认证明》,在申报时抵扣。交纳的残保金在企业管理费科目中列支。  对企业具体计算申报缴纳残保金说明:  1、由企业自行计算:  例:某企业2005年度在职职工(含临时工)总人数为100人,已安置残疾职工1名,企业计算步骤:  应缴纳残保金金额为(100×1.5%-1)×11000=5500元  由企业在《税(费)纳税综合申报表》上填列。  2、企业向所在地税务分局申报  例:网上申报企业  税种 申报计税金 税率 计征税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5500 100% 5500  其他企业持《税(费)纳税综合申报表》直接向各地税税务分局办税大厅申报缴纳。  3、机关、团体、事业、自收自支单位的残保金由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提供清册,区财政局按清册所列单位,在核拨部门和单位经费预算时予以划转。  确 认 证 明 办 理  2005年已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于今年9月20日(双休日除外)前到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办理单位已安置残疾人的确认证明。凭单位在职残疾职工劳动合同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残疾职工身份证复印件、2005年单位投保残疾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和2005年4月、9月残疾职工工资发放原始记帐凭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办理确认手续。经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核准后,出具《安置残疾人就业确认证明》。逾期不予办理确认手续。  减 免 办 理  残保金原则上不减免。但对2005年因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政策性亏损、破产等原因,缴纳残保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应在今年9月20日前凭2005年度《损益表》、《资产负债表》、《职工工资年报表》及有关文件和书面申请并填写《萧山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审批表》,经单位主管部门或镇、街道残联签署意见,送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经区残联、地税局审核后,酌情给予减免。  滞 纳 金  各单位应主动、及时、足额缴纳残保金,逾期缴纳的自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缴未缴额0.5‰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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