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对于原来单位交了社保,中断几年又有新单位了,原来的社保卡还能用吗。只要正常我们缴纳了社保,中间中断,只是证明我们在中断期间停缴社保而已,但是我们之前缴纳过的社保其实是有记录的,我们的社保账户也都是存在的,之前缴费的记录依然存在,可以累积在一起进行计算缴费年限的,像社保中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那么如果我们在原单位交了5年,中间中断了两年,在同个城市的新单位续交的时候,再继续交10年,就可以满足最低15年的这个缴费年限了,就保证我们在退休年龄后可以开始领取养老金了。
1、前几年在深圳买了社保,现在在东莞又买社保了,中间断了两年,需要转到一起吗?不转会有什么影响?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楼主你好,如果你从原单位离职以后是需要及时的将你的这个社保转移出来,如果不及时的转移造成的话是有一定后果风险的,它的风险主要体现在,如果原单位不存在了,你在想转移这个社保就比较困难,所以说在离职以后及时的转移,对自己的利益是有一定保障的。所以说,你需要将你在前一个单位的这个社保转移到后一个单位进行合并累积缴费就可以了,因为我们国家计算养老金的时候,也是计算你的累积缴费年限,即使你中间断交了两年,那么你也可以选择补交或者不补缴,
2、原单位交了社保,中断几年又有新单位了,原来的社保卡还能用吗?
首先,对于原来单位交了社保,中断几年又有新单位了,原来的社保卡还能用吗?这个问题,可以肯定的回答是:肯定能用。只要正常我们缴纳了社保,中间中断,只是证明我们在中断期间停缴社保而已,但是我们之前缴纳过的社保其实是有记录的,我们的社保账户也都是存在的,如果中断一段时间,去了新的单位,原来的社保卡是可以正常使用的。
只是如何继续使用,跟我们后续新进入的单位所在地是有直接关系的,主要会分成两种情况:一种是新单位跟我们原来交社保的单位在同一个城市;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很普遍的新工作跟原来的工作不在同一个城市,比如,原工作我们是在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上班,新工作是工作几年后我们会老家的城市找份工作上班。这两种情况下,原来交的社保在使用上是有差异的,
同一个城市的,使用起来会更方便,如果是第二种异地的情况,需要先是相关单位办理社保转移,转移成功之后,在新单位才能接着继续使用。接下来,我们分别说下这两种情况的具体使用规则:第一:新单位跟我们原来交社保的单位在同一个城市如果只是换一个工作单位,但并没有离开参保地,新单位和原单位在同一个城市,那原先办理的社保卡自然可以继续使用,
毕竟在新单位缴纳的社保也是直接交到原先建立的社保账户上的。这种情况我们在新单位正常办理入职之后,提供我们之前办理的社保卡等基本信息,由新单位的人力工作人员按照我们的薪资收入水平进行正常缴费就可以了,之前缴费的记录依然存在,可以累积在一起进行计算缴费年限的,像社保中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那么如果我们在原单位交了5年,中间中断了两年,在同个城市的新单位续交的时候,再继续交10年,就可以满足最低15年的这个缴费年限了,就保证我们在退休年龄后可以开始领取养老金了。
另外,各地对于医疗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也有不同的限制,有的地方是20年,有的地方是25年,我们如果想退休后可以不交保费依旧可以享受医保待遇的话,社保最低缴费年限也是要达到医疗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的,不过这个最低缴费年限也是可以把之前在原单位的缴费年限累计加在一起进行核算的。第二:如果新单位跟原单位在不同的城市就是我们前面提到的类似于原工作我们是在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上班,新工作是工作几年后我们会老家的城市找份工作上班的这种情况,如果想要使用原来的社保卡的会比较麻烦一些,需要先办理社保转移,
若参保人离开参保地,其社保转移就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社保转移对于人们的工作生活意义巨大,可以让参保人在转换地域后持续的参保,让他们拥有持续的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19条和第32条分别都有明确的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