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法律分析: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的,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八条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
更新时间:2022-11-11标签: 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公务公务员辞去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