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进行继续盘问的适用条件和时限人民警察进行继续盘问的适用条件和时限2,盘问继续盘问的时限是如何进行规定的继续盘问的时限规定是: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
更新时间:2022-10-25标签: 继续盘问继续盘问人民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