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诉讼时效期间有哪些规定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的有: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申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2,民法典中的特殊诉讼时效是什么意思法律分析:特殊诉讼时效是指对某些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而制定的...
更新时间:2022-10-24标签: 特殊诉讼时效特殊特殊诉讼时效诉讼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