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时间,留置时间
留置时间一、留置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几个月1、监察机关留置被调查人员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如果要延长的,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三个月。采取留置措施后,除有碍调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所在单位或家属。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三条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更新时间:2022-10-23标签:
留置时间留置时间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