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标准上海市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标准如下:根据《上海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机动车不得违反下列规定:1、在道路人行横道、非机动车道、学校、幼儿园、疗养院、公园、广场等人群集中的地方,不避让行人;1、在收费公路、大型客运站、码头、火车站等场所外的交叉口,或者无人管制的铁路道口、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交叉路段和人行横道,不依次避让行人;3、在道路上发生交通堵塞,不下车或者未经批准穿越过街天桥、地下人行通道或者人行天桥的机动车道,侵占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通行。以上就是上海市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标准...
更新时间:2023-06-02标签: 上海上海市礼让行人上海市不礼让行人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