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残保金缴纳规定法律分析:残疾人就业未达到国家和本市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经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核定后,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保障金按年度一次性缴纳,计算公式如下:保障金年缴纳额=(1.5%-残疾职工比例)×征缴基数,征缴基数是指用人单位上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之和。法律依据:《上海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第七条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
更新时间:2023-06-01标签: 上海上海市2017保金上海市2017残保金征期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