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系统编织问题如果现在是A区县的B医院的在编人员想去C需要重新考试,卫生系统属于事业单位事业编制,编制固定在本单位。人可以走,编制带不走。有的2,上海市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医疗机构的管理,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保障公民健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医疗机构的含义)本办法所称的医疗机构,是指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的医院、疗养院、妇幼保健院(所)、疾病防治院(所)、门诊部、诊所、护理院(站)、卫生所(站、室...
更新时间:2023-07-30标签: 上海上海市卫生卫生系统上海市卫生系统编制规定如果现在是A区县的B医院的在编人员想去C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