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夫妻双方再婚前各生育过并且所生子女随各自户籍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出生证明(医院出生证),户口本,身份证,到所在户籍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未离婚又与他人结婚的属于重婚罪。违法计划生育的会被处罚!2,请教上海计划生育政策再婚夫妻参照《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2004年4月15日施行)第三章第二十五条对再婚夫妻生育的规定2、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3、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4、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其中一方生育的子女经区、...
更新时间:2023-08-24标签: 上海上海市再婚生育上海市再婚生育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