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婚假产假陪产假怎么休工资如何算《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初次结婚为晚婚。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次结婚为晚婚。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二十四周岁的,为晚育。第三十三条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一婚假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
更新时间:2023-07-17标签: 上海上海市产假规定上海市男陪产假规定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