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第三条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部门,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原发布者:0342sd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有效预防重大事...
更新时间:2023-06-29标签: 上海上海市重大重大危险源上海市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