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标中怎样进行谈判招标投标活动中,采购方全部商务和技术要求、供货方的技术、商务等响应,应当在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载明,不得就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但是,双方可就一些未表述清楚的内容进行澄清和答疑。如投标文件未就实质性内容进行响应,应当作废标处理。如招标文件未就实质性内容说明详细,应当进行补充和说明。具体依据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第三十九条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更新时间:2023-05-10标签: 如何谈判招标怎样如何谈判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