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重庆市退休职工文件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一次性救济金标准的通知(渝府发〔2008〕97号)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发给丧葬费2000元;死亡时有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的,其一次性救济金计发月数从7个月调整为15个月。一次性救济金计发基数为死者生前最后一个月工资或养老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待遇人员为统筹项目内的月基本养老金)。{0}2,重庆社保人员怎样办理退休是失业人保办理退休的,持身份证去社保中心办理.你首先要把你的档案存放在你户口所在街道的社保所,离退休年龄还有两个月时去...
更新时间:2023-02-03标签: 重庆市企业退休职工管理办重庆重庆市企业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