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四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履行且第三人对该债务有合法利益履行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支付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的性质、当事人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支付的除外-1,但在第三人替换履行,债务不转移的情况下,第三人仅为履行subject;债务人对第三人的不当行为仍应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守约方的选择,行为之债转化为金钱之债,债权转化为履行,债权已到期履行,第三人已请求履行,第三人的履行应无条件。1、替代履行法律分析:Substitution履行对于守约方来说,是一种私力救济的行为,是防止违约方因其违...
更新时间:2023-03-21标签: 代为履行履行代为合法债务第三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