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十周年塞2,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2016修订一、试点区域试点区域为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以下简称主城九区)。二、征收对象(一)试点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首批纳入征收对象的住房为:1.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2.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3.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新购住...
更新时间:2023-01-18标签: 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重庆重庆市关于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