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申请低保的条件根据《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第七条和第八条规定,天津低保申请条件如下:第七条下列居民、村民全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义务人的;(二)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虽有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义务人,但义务人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三)各级民政部门管理的原特殊救济对象。第八条居民、村民有一定的收入,但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具体差额享受对象由市民政部门按有关规定确定。扩展资料:有下列情况之一...
更新时间:2023-01-15标签: 天津市低保什么条件可办天津天津市低保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