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2005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确保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完好及正常运行,促进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改善本市水环境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经营。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城市排水,是指对城市的产业废水、生活污水(以下统称污水)和雨水的接纳、输送、排放,以及污水的处理。本条例所称再生水,是指城市污水经二级处理或者深度处理...
更新时间:2022-12-12标签: 天津市污水管理措施天津天津市污水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