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报税时间法律分析: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按年计算,分两期缴纳,申报缴纳期限为每年的6月1日至15日以及12月1日至15日。纳税人选择一次性缴纳全年税款的,申报纳税期限为每年的6月1日至15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2,土地使用税...
更新时间:2022-12-09标签: 天津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日期天津天津市城镇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