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育儿假期2022年新规定休假条件1.天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2.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休假对象:夫妻双方休假天数: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日的育儿假《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三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男方所在单位给予七日护理假,女方所在单位增加生育假(产假)三十日;不能增加生育假(产假)的,给予一个月基本工资或者实得工资的奖励。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生育保险的规定执行。农村居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可以参照前款规定,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
更新时间:2022-12-08标签: 天津市计划生育条例2020休假天津天津市计划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