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企员工待岗期满后没有安排上岗怎么办如果企业生产经营并不困难,且员工没有待岗意愿的,企业让员工待岗是不合法的。根据国务院1993年颁布的第111号令《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第七条规定:企业可以对富余职工实行待岗和转业培训,培训期间的工资待遇由企业自行确定。《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第八条规定: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并报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企业可以对职工实行有期限的放假。职工放假期间,由企业发给生活费。原劳动部印发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
更新时间:2022-12-04标签: 上海市职工安置办法的备案规定上海上海市职工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