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若干政策的暂行规定第一条为加快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的建设,推动高技术、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批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和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经认定、批准进入开发区从事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的企业。第三条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按国家科委颁布的文件执行。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开发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的核定工作,市科委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审批及发证。第四...
更新时间:2022-11-29标签: 成都市高新区改建无法立项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