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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高新区改建无法立项,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若干政策的暂行规定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1-29 02:48:49 编辑:成都生活 手机版

1,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若干政策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加快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的建设,推动高技术、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批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和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经认定、批准进入开发区从事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的企业。第三条 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按国家科委颁布的文件执行。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开发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的核定工作,市科委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审批及发证。第四条 关于进出口业务  (一)高新技术企业可同市外贸各公司实行工贸、技贸结合,参与外贸经营。对出口业务开展较好的企业,可授予外贸经营权。根据业务需要,企业经批准可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  (二)高新技术企业可按产品出口创汇额,提取一定金额(人民币)设立奖励基金,按规定用于职工福利和奖金。第五条 关于金融信贷  (一)市级各银行根据开发区需要,要优先保证后贷资金投入,支持开发区内企业的发展和建设。对出口创汇的企业,优先提供外汇贷款。  (二)市人民银行积极支持审批开发区内企业发行债券,向社会集资。  (三)开发区内企业申请贷款,自有资金应有比例不足的,银行可根据实际情况放贷。使用自筹资金进行基建的,不受规定存足时间的限制。  (四)建立开发区风险投资基金,用于风险较大的高新技术产品开发。条件成熟时,经批准可成立风险投资公司。第六条 关于税收征管  (一)高新技术企业从被认定并取得法人资格之日起,减按15%率征收所得税。  (二)高新技术企业出口产品创汇额或按规定批准为替代进口产品的产值达到当年总产值70%以上的,经税务机关审定,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三)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从销售之日起,免征所得税二年。免税期满后。纳税确有困难的,经批准在一定期限内给予适当减免税照顾。  凡从事生产高新技术目录内的产品,可优先纳入成都市新产品减免税名单,经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免一至二年产品税或增值税。  (四)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技术转让和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三十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所得税。超过三十万元的部分,按适用税率征收所得税。对属于火炬计划开发范围的高新技术产品,凡符合新产品减免税条件并按规定减免产品税、增值税的税款,可专项用于技术开发,不计征所得税。  (五)高新技术企业以自筹资金新建技术开发和生产经营用房按国家产业政策和税收管理体制确定征免建筑税(或投资方向调节税)。  (六)高新技术企业的贷款,原则上在征收所得税后归还。  (七)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投资企业的税收按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投资的通知》中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 关于财政和物价  (一)经市人民政府(或授权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开发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免购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工  (二)开发区内企业用于高新技术开发的仪器设备折旧年限可缩短为四至七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生产的仪器设备,第一年折旧允许达到30%。  (三)开发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所缴各项税款以一九九0年为基数,新增部分五年内全部返还给开发区,用于开发区的建设。  (四)高新技术企业开发的属于国家、省管理价格(包括国家、省定的指导价)的新产品,除特定品种须报物价部门定价外,在规定的试销期内,企业可以根据试制成本,参照同类产品价格自行制定试销价格,并报物价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备案,不属于国家、省管理价格的高新技术产品,企业可以自行定价。第八条 关于土地使用  (一)开发区内土地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由市政府委托开发区管委会统一征用,按开发区建设总体规划进行开发。并采取土地使用权有偿划拨和有偿出让、转让为主的经营方式。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开发区土地实行使用权有偿出让,商业用地四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居住用地七十年,期满可续签合同。投资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可以继承、转让、抵押、赠与、出租,可以兴办各种企业,也可以按开发区规划从事开发件房产经营或进行基础设施建设。  (三)开发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总投资在三千万元以下(不含三千万元)的,由开发区管委会本着简化手续、优先安排的原则,进行审批。  (四)进入开发区的三线调整单位,如资金筹集确有困难,经协商同意,可将应交纳的一些费用作为开发区参予投资入股处理。  (五)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和外商投资的企事业单位,一九九六年以前免交场地使用费。  (六)高新技术企业自筹资金兴建、扩建、改建生产用房,经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可缓交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

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若干政策的暂行规定

2,高新区建设工程前期报建程序及准备资料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你可以给我个邮箱,我表格发给你,表格比较明了。因为我不知道从哪能上传表格,呵呵!建设工程报建手续详表 序号 所办手续 办事期限(工作日) 所需材料 备注1 项目立项审批 1、项目可行性报告(或与可行报告)2、填写项目立项申请表3、工程方案设计 立项批复分为投资批复和建筑面积批复两部分2 环保登记 3 环评报告或环境评价 3 办理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 5 1、建设用地选址申请表;2、授权委托书;3、可研或项目建议书;4 计划任务书(仅限政府投资项目)5、环保部门审批意见;6 选址确认书(仅限三小区)7、选址确认图(仅限西区) 4 办理拨地定桩书 3 委托开发区测量队办理 5 注册阶段能源证明 3 申请表一份 6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 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 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 政府批文或立项批复; 4 土地使用合同; 5 用地阶段能源可供证明 7 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审查 10 1 建设项目设计审查申请表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3 方案设计文件(按规划设计规定)2份及电子光盘 8 建设项目扩初设计审查 15 1 建设项目扩初设计审查申请表2 地质勘察报告3 扩大初步设计文件(含总平面图、综合管网)十套;4 设计阶段能源可供5 改、扩建项目非由原设计单位设计的,须提供原设计单位的结构安全鉴定书。6 标注相关尺寸、距离的总平面图开口位置图(A4规格)3张7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8 方案设计批复注明:报审文件和图纸装订成A4规格。 9 设计阶段能源可供证明 企业设计阶段能源申请一份 10 建设项目施工图备案申报 15 1 建设项目施工图备案申报申请表;2 施工图两套。3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 扩初批复复印件注:报审文件和图纸装订成A4规格 11 施工图纸报各专业公司审核 报控股各专业公司审核施工图,并提出审核意见。 12 施工图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15 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立项批复、方案或扩初批复、书面申请、施工图一套 13 环境保护 7 环境报告批复 14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 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2 《环境保护措施审批表》3 《消防审核意见书》4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5 方案设计审查批复6 扩初设计审查批复7 施工图设计备案8 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15 施工图纸审查 1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送审表(一式三份);2 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通知书;3 初步设计批复文件;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5 规划部门批准的1:500施工图总平面图;6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的批复;7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8 天津市勘察设计临时进市证明;9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批复文件;10 加固、改扩建等工程的房屋鉴定报告;11 岩土工程勘察成果报告;12 地基处理及桩基检测报告;13 全套施工图设计图纸(2套)14 各专业设计计算书(注明电算程序名称、版本) 16 节能备案 3 1、天津市建筑节能技术资料备案表一式四份;(按建筑性质,分别填写)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3、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备案证原件及复印件;4、墙改专项资金缴费发票复印件;5、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缴费发票复印件;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节能部分)7、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17 办理建设工程承包商确认书 3 1 《建设工程承包商确认书》申请表2 评标报告和中标通知书(采用招标方式提交)3 业主对承包商确认文件(采用直接发包方式提交)4 境外企业承包提交境外承包商营业执照及资格证书 18 办理质量监督申报登记书 3 1 质量监督申报申请表;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 建设工程承包商确认书;4抽样人员、见证人员授权书; 5 地质勘探报告;6 建设单位、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名单;7 监理大纲及施工组织设计;8 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副本;9、施工图纸 10、 岩土勘察备案 19 施工阶段能源可供证明 5 申请表一份 20 临时电申请 临时电合同一式两份、临时用电申请表、TEDA用户送电申请及验收单 21 临时水申请 临时用水合同一式两份 22 临时建筑消防审核意见书 1、施工单位申请书(包括土建工程概况。临建面积、层数,选用材质及大约土建工期);2、申报表;3、材质检测报告;4、临建位置图(总平面图),房屋之间防火间距不小于8米,在图上标注;5、临建的平、立、剖面图;6、防火安全制度;7、消防安全备案书。注:图纸及文字资料需加盖公章。 23 临时建筑审批表 1、临时建筑申报表2、临建消防审批件3、临建总平面图 24 办理临时排污申请 1、临时排污协议书(一式2份)2、排水管网平面图(甲方盖公章) 25 办理临时占道、掘地 申请表一式3份 26 办理临时出入口(绿化、市政、交警等12个部门) 1、申请表2、总平面图一份(蓝图)3、开口位置确认图2份3、出入口地下管线已加固证明 27 建筑物验基线 3 拨地定桩书 28 验线表申请 3 拨地定桩书 29 办理开工规划验线合格证 5 1 开工规划验线申请表2 现场控制桩布置图及保护措施(施工单位出具)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4 拨地定桩书5 验线表 30 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 5 1、安全员备案;2、安全措施备案 31 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7 1 施工许可证申请表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B4纸)3 建设工程承包商确认书复印件(B4纸)4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登记书复印件(B4纸)5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B4纸)6 开工规划验线合格证复印件(B4纸)7 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表(并办理安全主管备案)8 建筑工程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报告书9 建设单位按规定缴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发票复印】10 施工单位按规定缴纳:a、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中标价*1.2 (超过3000万元按1 计算)b、承分包服务费(外地施工单位在市建交中心交纳)c、定额测定费 中标价*0.5 【发票复印】11 缴存建筑劳务工资保障金证明(建设单位) ;代发工资协议书(施工单位) 32 消防变更及装修消防审核 1、申请表2、书面申请3、图纸 33 工程正式供水合同(含中水) 1、能源可供证明批件 2、供水申请表(盖章) 34 工程正式供电合同 1、能源可供证明批件 2、供电申请表(盖章) 35 工程正式供暖合同 1、能源可供证明批件 2、供暖申请表(盖章)3、供暖工程竣工图及全套施工图 36 工程正式燃气合同 1、能源可供证明批件 2、供气申请表(盖章)3、供气工程竣工图及全套施工图 37 办理通讯合同、网络合同 弱电工程施工图等 38 正式排污并网工程申请 1、室外管网总平面图; 2、申请表2份 39 办理增设、改变出入口(正式) 7 1 增设、改变出入口申请表 2 总平面图(开设出入口)一份3 定标书复印件4 市政公司批件5 路口地下管线全部加固证明或承诺 40 办理防雷检测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检测 41 办理电气检测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检测 42 办理水质检测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检测 43 室内环境检测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检测 44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 15 1、申请表2、消防审核意见复印件3、防火专篇4、室外消防给水管网竣工图5、电气检测报告6、建筑消防设施质量监理报告7、主要建筑防火材料材质证明资料8、119并网证明9、避雷检测报告10、建设单位关于工程概况的汇报材料 45 环保验收意见 10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环保验收申请表 46 卫生防疫验收意见 5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检测 47 安全评价验收 5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检测 48 资料预验收(档案馆) 3 1、全套竣工资料2、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证明(建筑安装、市政工程) 49 工程竣工测量报告 5 1、测量登记 2、总平面图 50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7 1、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申请表; 2、《消防验收合格证》复印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5、《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6、 档案馆资料预验收证明; 7、 竣工测量报告。 51 竣工资料移交(公司、业主、档案馆) 30 1、公司存档(前期报建批复文件、项目管理文件、竣工验收备案文件)2、移交业主(全套竣工资料、项目管理文件或业主有特殊要求的文件、电子目录)3、移交档案馆(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表、建设工程档案移交清册、全套竣工资料、电子目录) 52 竣工验收备案通知书 15 1、竣工验收备案表(建备表1 )2、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建设表33、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建设表44、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单位(竣工)报告 建设表55、天津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监理评估报告(建设表6)7、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表7)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9、施工图审查备案书(新建工程扩初设计的批复) 10、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1、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12、建设项目环境状况监测报告(或环保部门出具的批复)13、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报告14、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15、天津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16、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17、档案合格证明文件18、有防雷工程的,提供防雷装置合格证19、有人防工程的,提供人防验收证明20、标志牌镶嵌申报表 53 退水贴费、排污押金 54 办理门牌号登记申请及通邮 5 1、《门牌号登记申请表》;2、规划总平面图 55 房屋所有权证 1、《房屋所有权申请登记表》(天津开发区房地产交易所提供);2、《房屋所有权固定资产证明》(同上);3、《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4、 通邮地址;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7、《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原件;8、天津开发区质监站签认的《质量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9、 房屋竣工图纸(原件);10、法人营业执照(工商局出具专用复印件);11、授权委托书(经公证机关公证);12、经天津开发区测量队核定的建筑面积核算书及附图。

高新区建设工程前期报建程序及准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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