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其他工人的证词等,在职证明是中国公民在日常生产、生活和经营活动中需要的一种在职情况和收入证明,一般主要用于办理出国签证,工资转移的会计结算是劳动关系和工资标准的凭证,可以用到证明我在一家公司上班,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证明,可以证明识别。
法律分析:1。工资转移的会计结算是劳动关系和工资标准的凭证,可以用到证明我在一家公司上班。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以参考以下文件: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及各项社会保险费缴纳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证明,可以证明识别。3.员工填写的《登记表》、《登记表》等招聘记录。4.出勤记录。5.其他工人的证词等。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本人支付工资。劳动者因故不能领取工资的,其亲属或者他人可以委托其领取。用人单位可以委托银行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员工工资领取的金额、时间、领取人的姓名和签名,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其个人工资清单。
在职证明是中国公民在日常生产、生活和经营活动中需要的一种在职情况和收入证明,一般主要用于办理出国签证。可以咨询自己单位的人事部门。回复时间:2020年11月27日。请以平安银行在官网公布的最新业务变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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