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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律所合伙人转所,律师事务所个人所变更普通合伙所需要验资报告么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1-12 15:44:08 编辑:成都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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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律师事务所个人所变更普通合伙所需要验资报告么

对,这个资产是指出资额

律师事务所个人所变更普通合伙所需要验资报告么

2,律师转所流程

原所出具结清手续,新所出具接收手续,到司法局办理变更。如果是跨市的就需在原执业地的司法局、新执业地的司法局、司法厅的签字、盖章。
你好!每个省关于律师异动的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先向吉林省及陕西省司法行政部门律管处详细咨询。祝顺利!

律师转所流程

3,律师市内转所的条件是什么需提交哪些材料

执业律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经转入所、转出所同意,可以申请转所执业: (1)聘用合同期满且在转出所执业满1年; (2)作为合伙人或合作人成立新的律师事务所; (3)作为合伙人加入转入所的; (4)转出所被注销的。 申请转所应提交以下材料: (1)《执业律师转所申请表》一式四份; (2)转出所出具的合同期满或解除的证明(合伙人提交退伙登记表、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业务、债权和债务结清证明,业务档案归档管理证明,完税证明; (3)转入所聘用合同(作为新所发起人的,提供新所成立的批文;作为转入所合伙人的,提供入伙登记表); (4)执业证超过有效期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申请人未受刑事处罚证明并办理注册手续(有效期半年); (5)律师执业证原件; (6)本人大一寸彩色免冠近照一张。

律师市内转所的条件是什么需提交哪些材料

4,律师申请转所期间可以以新所名义执业吗

一、 律师转所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执业律师从一家执业机构变更为另一家执业机构执业的情形。二、 变更执业机构在同一市属辖区内的,为市内转所;变更执业机构不在同一市属辖区内的,为跨市转所。三、合伙人申请转所的,应先办理退伙登记手续;律师事务所分支机构的派驻律师申请转所的,应先办理撤回派驻登记手续。四、申请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转出所同意转出,转入所同意接收的,可申请转所执业:(一)申请市内转所,在转出所执业已满六个月的;(二)申请跨市转所的;(三)设立新所或加入转入所合伙人的;(四)原律师事务所解散或被注销的;(五)其他确需转所的情形。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转所:(一)受到停止执业处罚期间的;(二)律师事务所受到停业整顿处罚期限未满,该所负责人、合伙人和对律师事务所受到停业整顿处罚负有直接责任的;(三)律师事务所应当终止,在完成清算、办理注销前,该所负责人、合伙人和对律师事务所被吊销执业许可证负有直接责任的;(四)合伙人、派驻律师申请转出而未办理退出合伙、撤回派驻登记的;(五)其他不予转所的。六、转所期间不能执业。

5,律师事务所办理合伙人变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律师事务所在地税变更合伙人需要带的材料 1、合伙人加入申报材料: (1)《律师事务所变更事项备案表》(一式三份); (2)申请人拟加入合伙的申请书(一式三份); (3)加入方与原合伙人签订的加入协议(内容包括:出资转让或增加设立资产(或减少设立资产——不能低于法定的设立资产的数额)、是否承担潜在的执业风险责任等(一式三份); (4)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同意申请人加入合伙人的会议决议(一式三份); (5)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 (6)合伙人变更的,应当修改合伙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并按规定办理合伙协议变更报批手续(一式三份)。 2、合伙人退出申报材料: (1)《律师事务所变更事项备案表》(一式三份); (2)申请人退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申请书(一式三份); (3)退出方与原合伙人签订的退出协议(内容包括:出资转让或增加设立资产(或减少设立资产——不能低于法定的设立资产的数额)、是否承担潜在的执业风险责任等(一式三份); (4)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同意申请人退出合伙人的会议决议(一式三份); (5)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 (6)合伙人变更的,应当修改合伙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并按规定办理合伙协议变更报批手续(一式三份); 3、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将申请材料按顺序排列,需提供复印件的,统一采用a4纸复印,并提供原件备核对。
身份证

6,律师转所 接受所应办理哪些事项

接受所应当出具同意接收的证明或签订劳动合同,为未办结的案件签订接收原所承办案件的三方协议,这些问题问接受所的行政人员最好。
查询当地司法行政网,那里应该有答案的
特别提示:1.1 律师转所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执业律师从一家执业机构变更为另一家执业机构执业的情形。1.2 变更执业机构在同一市属辖区内的,为市内转所;变更执业机构不在同一市属辖区内的,为跨市转所。1.3 合伙人申请转所的,应先办理退伙登记手续;律师事务所分支机构的派驻律师申请转所的,应先办理撤回派驻登记手续。 申请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转出所同意转出,转入所同意接收的,可申请转所执业:(一)申请市内转所,在转出所执业已满六个月的;(二)申请跨市转所的;(三)设立新所或加入转入所合伙人的;(四)原律师事务所解散或被注销的;(五)其他确需转所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转所:(一)受到停止执业处罚期间的;(二)律师事务所受到停业整顿处罚期限未满,该所负责人、合伙人和对律师事务所受到停业整顿处罚负有直接责任的;(三)律师事务所应当终止,在完成清算、办理注销前,该所负责人、合伙人和对律师事务所被吊销执业许可证负有直接责任的;(四)合伙人、派驻律师申请转出而未办理退出合伙、撤回派驻登记的;(五)其他不予转所的。 申报材料:(一)《执业律师市内转所申请表》或《执业律师跨市转所申请表》;(二)律师执业证;(三)与接收律师事务所签订的聘用合同。国资律师事务所占有编制的律师转入合伙或个人所执业的,应提交下列材料:(一)《执业律师市内转所申请表》或《执业律师跨市转所申请表》;(二)律师执业证;(三)辞职材料或退休证复印件;(四)申请人参加社会保险的清单;(五)人事档案存放证明材料;(六)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聘用合同。合伙或个人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转入国资律师事务所占有编制执业的,应提交下列材料:(一)《执业律师市内转所申请表》或《执业律师跨市转所申请表》;(二)律师执业证;(三)工作调动或录用的有关人事部门证明材料复印件;(四)工作证复印件。

7,律师事务所变更合伙人 税务局都需要什么资料

营业执照变更 税务登记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变更登记,是指登记机关依法对企业申请改变其登记事项进行审查、核准的行为。(一)变更登记的条件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5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的15日内依法向登 ...变更登记,是指登记机关依法对企业申请改变其登记事项进行审查、核准的行为。(一)变更登记的条件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5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的15日内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也就是说,个人独资企业要变更登记事项,必须经过登记机关核准登记,未经核准变更登记,个人独资企业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根据《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13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企业名称、企业住所、经营范围及方式,应当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个人独资企业变更投资人姓名和居所、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应当在变更事由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个人独资企业申请变更的登记事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后,在批准文件的有效期内作出变更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譬如说,个人独资企业原来从事贸易经营,现决定扩大经营范围和方式,从事餐饮业,则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在获得批准后,在15日内,向批准文件的有效期内作出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企业的经营范围和方式。(二)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根据《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14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投资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登记申请书,是指个人独资企业向原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登记事项的申请。按照有关规定,变更登记申请书分为三个部分:敬告、申请内容和审核意见,另外还附有应当提交的文件材料目录。(1)敬告。变更登记申请书的敬告与设立登记申请书的敬告一样。(2)申请内容。是指个人独资企业申请变更的登记事项,这些登记事项可能是企业名称、企业住所、投资人姓名和居所、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经营范围及方式中的一项或多项。(3)审核意见。是指登记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进行初审、审查和核定的意见。变更登记申请书必须经投资人签署,才发生效力。投资人签署,意味着投资人对变更登记事项做出了决定。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这些文件可以是投资人委托经办人的证明文件,与申请变更登记事项有关的证明文件等。根据国家工商局2000年1月13日发布的关于贯彻实施《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的规定,(1)个人独资申请变更企业住所,应当提交新住所证明。(2)个人独资企业申请变更投资人姓名,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或者户籍证明。变更投资人姓名是指投资人的姓名发生改变(即投资人未变,只是其姓名发生了变化),或者因转让、继承致使投资人变化(这种情况下投资人已不是原先的投资人,即更换了投资人,这是与前一种情形不同的)。(3)个人独资企业申请变更的登记事项涉及到营业执照内容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3.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4.委托代理人申请变更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三)变更登记程序个人独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在作出变更决定(变更企业名称、企业住所、经营范围及方式)或者在变更事由发生(变更投资人姓名和居所、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之日起15日内,准备好规定的应提交的文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登记机关在收到个人独资企业按规定应提交的全部文件后,受理企业的变更登记申请,依法作出受理决定,并从决定之日起15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登记机关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变更登记申请进行审核。予以核准的,换发营业执照或者发给变更登记通知书;不予核准的,发给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即对于登记机关核准企业申请变更的登记事项涉及到营业执照内容的,登记机关予以核准的,应当给个人独资企业换发新的营业执照,并应当收缴原营业执照正本及其他副本;登记机关核准企业申请变更的登记事项不涉及到营业执照内容的,登记机关予以核准的,应当发给变更登记通知书。(四)迁移登记根据《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16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住所跨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登记机关将企业档案移送迁入地登记机关。这是个人独资企业的迁移登记,是跨辖区变更住所时引起的一种特殊的变更登记。(五)个人独资企业转让或继承的登记问题《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7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但对个人独资企业转让后如何登记,是变更登记还是注销登记,法律没有规定。一般来讲,变更登记有利于投资人,注销登记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我们认为,为了平衡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利益,如果适用变更登记程序,就应当在转让协议中明确规定由谁对转让前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如果转让协议中没有规定企业原债务由谁承担,就不能适用变更登记程序,而应当适用注销登记程序和新设立登记程序。根据《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17条第一款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因转让或者继承致使投资人变化的,个人独资企业可向原登记机关提交转让协议书或者法定继承文件,申请变更登记。根据《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17条第二款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改变出资方式致使个人财产与家庭共有财产变换的,个人独资企业可向原登记机关提交改变出资方式文件,申请变更登记。
营业执照变更 税务登记
律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1、律师事务所提供合伙人会议决议根据《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申办人变更合伙人加入应提交的材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加入的申请书、财务结清证明:  1、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业务;  5、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退伙申请书;  3;  2。申办人变更合伙人退出应提交的材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新合伙人入伙的验资报告、律师事务所提供合伙人会议决议;  4、原合伙人与新合伙人签订的书面协议;  2、案卷登记及卷宗归档证明
工商先变更吧 然后去大厅领取变更登记表,专管员和负责人签完字 再回大厅就可以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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