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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土地拍卖限制条件,现在成都的土地流拍这么严重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1-12 05:41:24 编辑:成都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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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在成都的土地流拍这么严重

说明房价近年来不会降的!

现在成都的土地流拍这么严重

2,成都515新政后 司法拍卖房产限购吗

不限购的。随便买。
支持一下感觉挺不错的

成都515新政后 司法拍卖房产限购吗

3,哪些情况必须以招标拍卖方式出让土地

对不具备拍卖条件,但属以下情况之一的,必须以公开招标方式出让土地: (一)除获取较高出让金外,还具有其他综合目标或特定的社会、公益建设条件; (二)土地用途受严格限制,仅少数单位或个人可能有受让意向的。 对土地使用者有资格限制或特别要求的,可对符合条件的用地申请者进行邀请招标。

哪些情况必须以招标拍卖方式出让土地

4,在成都我想买法拍房没资格限购了

成都目前不限购,直接到网上拍就可以
很多类似,原本想着等等,结果全款的钱等到首付都不够,到想清楚的时候,结果他么还限购!建议还是考虑法拍房,不要考虑公寓。这个详情可咨询成都法拍房茂小哥
不限购呢,不过法拍房隐患大
法拍房在大部分城市是不限购的,大部分房源也是低于市场价的。法拍房是高收益和高风险共存的。收益主要体现在:1、房票(解决了限购的问题)2、贷票(可贷款)3、学票(学区)4、价格低风险主要体现在:1、案件性质(原业主是由于什么原因房子被拍卖)2、产权问题(关乎到能否过户)3、税费问题(是否存在类似遗产税等高额税费)4、腾退问题(房子内是否还有人居住不肯搬离,是否有长期不合理租约)收益是一直存在的,风险是可以解决的。像我们会出动律师团队做尽职调查,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诉四大风险,都会调查出来并把问题解决出成报告给到客户,没有问题再去拍卖。而且我们有兜底服务写入合同:如若买到的房子过不了户拿不到房产证不能入住是全额房价赔偿的。
可以买到名额,看你有没有路了

5,哪些情况下必须以招标拍卖方式出让土地

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必须以拍卖方式出让土地: (一)以获取最高出让金为主要目标,以出价最高为条件确定受让人的; (二)对土地使用者资格没有特别限制,一般单位或个人均可能有受让意向的; (三)土地用途无特别限制及要求的。 对不具备拍卖条件,但属以下情况之一的,必须以公开招标方式出让土地: (一)除获取较高出让金外,还具有其他综合目标或特定的社会、公益建设条件; (二)土地用途受严格限制,仅少数单位或个人可能有受让意向的。 对土地使用者有资格限制或特别要求的,可对符合条件的用地申请者进行邀请招标。
关于招标,拍卖,公开协商方式承包土地,需要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规定:第四十四条 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适用本章规定。第四十五条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第四十六条 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第四十七条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第四十八条 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第四十九条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第五十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6,关于土地的转让问题

《物权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  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  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划拨方式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  第一百三十八条 采取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土地界址、面积等;  (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的空间;  (四)土地用途;  (五)使用期限;  (六)出让金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七)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第一百四十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一百四十一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支付出让金等费用。  第一百四十二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但有相反证据证明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三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四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第一百四十五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第一百四十六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第一百四十七条 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其实土地从你姨的手中转移到你妈的手中,这个过程就是一个二级市场的交易。当地政府规定不让空地转让,可能是鉴于二级市场的倒卖,商家从中获得厚利。看完上面的法条,你就能更清晰了。
1、要先确定他送你的土地使用权是不是他所有的、然后看你们的购买合同对于这些土地是不是另有约定的、如果以上2点中他的土地使用权和对你的赠与都没问题的话,他不能随便收回对你的赠与。按《合同法》192条规定撤销赠与需符合以下条件:(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此处的扶养义务不论是法定义务、还是约定义务,受赠人都必须履行,其不履行即构成赠与的撤销事由。如果受赠人无扶养能力,那么其不履行扶养义务不构成赠与撤销的事由。(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否则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2、农村土地转让按规定宅基地的转让是有限制的、权利人转让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权的、应当将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符合建房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成员;但是现在现实操作中有很多违规行为、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政府部门。

7,土地使用证分割成几个人的名字该如何办理

不知道该4层房屋的房产证是否为一本,还是各层一本?房产证的产权人是父亲吗?母亲是否健在?土地是否为国有出让性质?如果房产证和土地证均为父亲名下,在未留有遗嘱的前提下,父亲去世后,必须进行继承公证,配偶、子女和父母均同为合法继承人,公证书是办理产权过户的依据。土地证要分层办理,首先必须房产证先办理分层,然后分割土地总证。
商品房、房改房、拆迁返还房、经济适用房申请分割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一)转让方应提供的材料:1、大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4年10月1日以后颁发的土地证应提供由都市国土资源局地籍事务部出具的(土地用途面积分摊计算表1份);2、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3、工商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4、总产权复印件1份;5、土籍调查表复印件1份,《界址点坐标成果表》(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6、《土地登记卡》(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7、产权测量报告;8、申请书1份;9、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各1份,法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10、分割情况说明;11、共用宗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总表1份(第1次分割)12、本次分摊情况表:老方法用土地分割变更登记明细表及共用宗使用权登记表;新方法用共用宗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汇总表。(以上表格先报1份,审核无误后再出3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按栋号、单元、楼层、序号顺序填写;共有人占格分别填写,并注明为共有人;共有人土地面积按产权证上比列分摊,并分别填写;序号或分宗号按户数编号;房屋产权证号填丘地号;表格用电脑制作并打印)。(上述材料中心的复印件上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二)受让方应提供的材料:1、受让方为个人的应提交:申请书1份(转让方、受让方共同申请并盖章、身份证复印件1份、房屋产权证复印件1份、委托书1份;)2、受让方为单位的应提交:申请书1份(转让、受让方共同申请并盖章;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各1份及法人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产权证复印件1份,工商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变更登记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一)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二)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审查表”,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三)因继承、赠与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公证书》(原件)。(四)因离婚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复印件(验原件);(五)因地址变更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变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进行拍卖,然后将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就可以的。
那就直接去村小组那里问问看,再到镇上办
到属地的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1、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土地使用权,当事人申请登记时,应当持有效的法律文书或者死亡证明、遗嘱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2、你所要办理的土地证变更,实质是因为继承房屋而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后申请办理土地变更登记,须提交地上房屋权属现在归属地合法证明材料,作为重新确认建设使用权的依据。
你好!到属地的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1、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土地使用权,当事人申请登记时,应当持有效的法律文书或者死亡证明、遗嘱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2、你所要办理的土地证变更,实质是因为继承房屋而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后申请办理土地变更登记,须提交地上房屋权属现在归属地合法证明材料,作为重新确认建设使用权的依据。打字不易,采纳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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