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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民办学校转学需要什么手续,转学都需要什么手续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1-11 18:12:29 编辑:成都生活 手机版

1,转学都需要什么手续

首先要有转学证明,一般情况下,转学需要户口本(指就近入学)和单位出具的父母工作证明(指随父或随母就读)。转学手续如下:先到接收学校开接收证明(一式两份),然后到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再到原学校开转出证明,接下来再到原学校所在教育主管部门加盖公章,最后把材料一份送到原学校,另一份带到转入学校即可。其他手续你在办理时可详细咨询一下学籍管理员。

转学都需要什么手续

2,外地小孩转学在成都读书需要那些材料

一、外地小孩转学到都市读书上学,主要是根据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学籍的转接工作,其它材料建议咨询成都市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     二、相关依据:  根据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学生学籍信息发生变化,学籍进行转接或学生毕业(结业、肄业)时,学校应及时维护电子学籍系统中的有关信息,并将证明材料归入学生学籍档案。学籍主管部门应及时对学生学籍变动信息进行更新。  第十四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  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第十五条 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1个月内办结。  第十六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后,转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

外地小孩转学在成都读书需要那些材料

3,转学需要什么手续

学生转学首先要提前告知班主任,最好是期末考试前。待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后,带上户口页,填写转学申请表。申请通过后,接收学校可在学籍平台上提出学籍调动申请,原学校可进行学籍审核通过,学生的学籍就可以转到新学校。小学学生转学一般在学期结束一周内办理登记手续,新学期开学前办理转学手续。详细的办事流程如下:1、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户籍所辖的小学联系、登记学位;咨询具体办理转学手续的时间。2、确定转入学校后,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3.转出学校凭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函开具转学证明,提供学籍资料,并将有关转学资料录入计算机。4.转入学校凭转学证明及学籍资料接收学生,并办理有关手续。家长需提交的材料包括如下:1、学生的转学联系函。2、学生本人和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复印件,居住住房的房产证(购房协议或合法的租赁合同)。3、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价手册或学生手册。4、学生健康档案卡(或市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表)。若小学生异地转学籍需要手续如下:1、家长先与转出学校沟通并同意后, 填写《转学申请表》,递交转入学校。2、家长向转入学校提供户口本、转学原因 及有关证件(如父母工作调令、转业证、房产证等)。3、转入学校向家长开据《转学受理回执》 。4、转入学校与对方学校沟通并同意后, 在网上学籍管理系统办理上报并审核。5、转入学校向学生家长开据《转学办理通知单》,并告知家长与转出学校及主管教育局联系办理网上审核(同意)及调转学籍档案手续。6、转入学校持《转学申请表》 到主管教育局办理网上审核手续。

转学需要什么手续

4,转学需要什么手续

学生转学首先要提前告知班主任,最好是期末考试前。待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后,带上户口页,填写转学申请表。申请通过后,接收学校可在学籍平台上提出学籍调动申请,原学校可进行学籍审核通过,学生的学籍就可以转到新学校。小学学生转学一般在学期结束一周内办理登记手续,新学期开学前办理转学手续。详细的办事流程如下:1、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户籍所辖的小学联系、登记学位;咨询具体办理转学手续的时间。2、确定转入学校后,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3.转出学校凭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函开具转学证明,提供学籍资料,并将有关转学资料录入计算机。4.转入学校凭转学证明及学籍资料接收学生,并办理有关手续。家长需提交的材料包括如下:1、学生的转学联系函。2、学生本人和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复印件,居住住房的房产证(购房协议或合法的租赁合同)。3、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价手册或学生手册。4、学生健康档案卡(或市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表)。若小学生异地转学籍需要手续如下:1、家长先与转出学校沟通并同意后, 填写《转学申请表》,递交转入学校。2、家长向转入学校提供户口本、转学原因 及有关证件(如父母工作调令、转业证、房产证等)。3、转入学校向家长开据《转学受理回执》 。4、转入学校与对方学校沟通并同意后, 在网上学籍管理系统办理上报并审核。5、转入学校向学生家长开据《转学办理通知单》,并告知家长与转出学校及主管教育局联系办理网上审核(同意)及调转学籍档案手续。6、转入学校持《转学申请表》 到主管教育局办理网上审核手续。

5,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应该怎样办理小孩转学

《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子女入转学登记表》是由市公局直接下发到所属部门,你可以到办理《成都市居住证》所在的派出所咨询。 四川省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人员子女就读问题的通知 成都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沪教委基〔2002〕60号成都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人员子女就读问题的通知各区县教育局、新区社会发展局,有关局、公司教育处: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引进人才实行〈成都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2002年4月30日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22号发布)的精神,经研究,现就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人员子女就读问题通知如下:一、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且《居住证》有效期在一年及以上的,可以申请其子女在本市就读中小学。二、符合第一条人员的子女需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须向居住地所属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成都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或转学手续,且享受本市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待遇。三、符合第一条人员的子女是本市或外省市初中毕业的应届生,可向居住地所属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报考普通高中。符合第一条的境外人员子女,在语言文字适应期(三年)内报考本市普通高中的,可以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四、符合第一条人员的子女需从外省市高中转入本市普通高中的,在居住地所在普通高中学校(包括民办、转制学校)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须先接受学校测试,测试后,学校同意转学的,应将名单及时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并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通知学生或家长按《成都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五、符合第一条的境内人员子女,取得本市高中毕业文凭的,可以参加成都卷统一高考,报考本市部属高校、在外地有招生计划的市属高校或者民办高校。六、《居住证》有效期过后且未能取得新的有效期在一年以上的《居住证》人员的子女,将不再适用上述第二、三、四、五条。
不需要什么了,等学校通知,到时把登记表交到学校就ok

6,转学需要办哪些手续

申请转学应具备的条件:学生有下列原因之一,可准予在公办学校之间转学:全家户口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迁移;在本县(市)区内户口及家庭住址迁移且路途较远不能在原校学习。 6、申请转学应准备的材料: 小学、初中县(市)区内部转学:监护人持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转学联系单一式二份,监护人凭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后,交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备案。转出学校凭转学联系单开具正式转学证明。 市区小学五、六年级小学生转学,其转学联系单需经我局学校教育处审核,同意后,转出学校方可开出转学证明。 市区初中转学学区仍按我局划定的初中转学包干区。 小学、初中跨县(市)区转学:监护人持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监护人凭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后,开出同意接收证明;转出学校凭转入地同意接收证明开具转学证明,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备案。 转学申请和附件与转学证明存根一并存档;学生持转学证明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办理转出转入手续均需出示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将转学情况记入学生转学情况登记表。 因户口及家庭住址迁移,但学生或其监护人未提出转学要求,学校不得强制学生办理转学手续。学校不得拒收本施教区内手续完备的正常转学生,也不得接收没有正常转学手续的学生。转学一律不得进行入学考试,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转学时,学生登记表由转出学校密封后由学生或监护人带走,学校留存复印件。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须接收转学证明和学生登记表。休学、处分等证明存根的复印件作为学生登记表的附件一并密封。休学期间转学的学生,休学期满转入学校方可准予复学。 学生中途从公办学校转入民办学校就读,需在寒、暑假办理转学手续。原就读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应予支持。 民办学校的学生,不得转学至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中途转入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的由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统筹安排。 民办学校之间的学生相互转学须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教育行政部门重新编制学籍号。
怎样办转学手续?<br> <br><br><br> <br><a href="http://wenwen.soso.com/z/urlalertpage.e?sp=shttp://www.jingmen.gov.cn" target="_blank">http://www.jingmen.gov.cn</a>   2005-07-13  <br> <br>  外省、市学生迁入本市,应由学生家长持原校开具的转学证明和学生本人本市常住人口登记卡(户口簿),到负责接收学生户口、住址对口服务学校联系申请(若不了解户口、住址对口服务学校是哪所,可到学生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询问)。经学校同意,开具接受证,即可转入该校就读。 <br><br>  本市学生转往外省市,应由学生家长向原校递交书面申请,并向原校出示学生户口迁移证明和转入地接受学校开具的接受证明。原校同意,即可为学生开具转学证明。 <br><br>  学生在市内转学,按以下程序办理: <br><br>  (一)由转学学生父母或监护人凭有关证明材料(户口簿、房产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由转入学校签发《接收证》,转入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盖章; <br><br>  (二)学生或其监护人将《接收证》送交转出学校存档,由转出学校签发《转学证》和学籍档案,到转出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br><br>  (三)学生持《转学证》到转入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并将有关档案资料交转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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