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做好本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保障工作,计划生殖工作,《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村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1,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四章工作机制第十一条: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第十二条: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四章工作机制第十一条: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第十二条: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和决策。第五章组织生活第十五条:党支部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经常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村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执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白党组织及村一般党员会议的决议。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要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项,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决定。3.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障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4.搞好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教育和培养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5.负责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6.做好本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保障工作,计划生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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