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其他社会力量办学可参照此制度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第二条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成立并符合本制度要求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按照本制度执行,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1、 幼儿园执行什么会计 制度民间非营利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第二条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成立并符合本制度要求的民间非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包括社会组织、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寺院、寺庙、清真寺、教堂等,依照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登记。中小学会计制度第二条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成人中学和成人小学(以下统称中小学),以上其他社会力量办学可参照此制度执行。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按照本制度执行,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可参照本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