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医生,患者有艾滋病,要不要告诉患者的男朋友或女朋友。首先,问患者有没有高危性生活史,患者承认有不洁性生活史,我对患者艾滋病是可以通过性生活传播的,所以你的爱人有风险,如果告诉患者的对象,等于泄露了患者的隐私;如果不告诉,患者有可能会传染给对象。
1、作为一名医生,患者有艾滋病,要不要告诉患者的女朋友或男朋友?
作为医生,患者有艾滋病,要不要告诉患者的男朋友或女朋友?这个问题很有挑战性,也是个两难的问题。如果告诉患者的对象,等于泄露了患者的隐私;如果不告诉,患者有可能会传染给对象,从事情的严重性上来看,患者的对象被传染这个事情,应该更大一些,选择的天评应该倾向于保护患者的对象。这是处理问题的基石,作为一名从事感染科多年的医生,这样的事情碰过很多,基本上都能很好的处理。
举一个例子来说吧,一位45岁的男性患者,因发热住院,发现肺部感染,随后查出艾滋病。得知这个检查结果后,第一时间查房,把患者所有的家属支开,要和患者谈一下心。首先,问患者有没有高危性生活史,患者承认有不洁性生活史,然后,我告诉他得的是艾滋病,并解释了为什么会出现反复发热和肺部感染。患者表示理解,我对患者说,艾滋病是可以通过性生活传播的,所以你的爱人有风险。
患者说其实跟他爱人很多年都没有过性关系,但是在外面做生意的时候,找了一个女朋友,前一个月还发生过关系。我说,如果你是在前一个月就已经感染了,你女朋友就处于感染的风险中,你以后不能跟她再发生没有保护措施的性行为,或者说可以做到。于是,我建议他让他女朋友查一下艾滋病抗体,患者希望我们不要告诉他任何家人。我说,我们会保护你的隐私,但你这个责任和义务保护你的女朋友;你有权选择是否告诉女朋友,如果她运气好没有感染,今后要保证不会让她因为和你性生活而感染,否则可能会造成更多的悲剧和伤害,
以后又和患者沟通以怎样的方式让他女友去做检查。这件事情上,我们想了很多办法,最后患者决定,就说自己得了可能通过性生活传染的乙肝。然后,患者让他女朋友第二天来找我,又要我不要跟他女朋友说,第二天,他女朋友来找我的时候,我给他查了个手术前检查项目,其中包括乙肝两对半和艾滋病等,患者的女朋友没有怀疑。很幸运的是,他的女朋友那次的检测是阴性的,
当然。为了保险起见,我建议她再过一个月复查一次,这个事情说明两点:第一、性行为感染的概率并不是100%;第二、在面对可能损害患者及其家属双方利益的时候,要与患者有充分的沟通。只有医生和患者互相坦诚,才能把事情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关于艾滋病患者的权益,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公布了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对《艾滋病防治条例》进行了修订。
其中,对艾滋病患者的权益,不但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感染者及其家属,还要保证他们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十八条规定:艾滋病感染者应当履行将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及时告知与其发生性关系者的义务。第三十九条,则对保护艾滋病感染者的隐私做了如下的规定: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公开艾滋病感染者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
第四十二条规定:对确诊的艾滋病感染者,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将其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告知本人,本人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应当告知其监护人。法律规定了,艾滋病感染者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医生可以做的事情,但在怎样操作的过程中,医生和患者的沟通也是很重要的。另外,对于没有法律保护的性伴侣关系,如男朋友和女朋友,即使是不受法律保护,也是要受道德约束的,
2、艾滋病有误诊的吗?
这要看哪个机构给您发的确诊单。一般情况下,大型三级甲等医院也只是艾滋病的初筛实验室,还有像市级或区级的疾病防控中心也都是初筛实验室,只有省级的疾病防控中心才是艾滋病的确诊实验室,那么在初筛实验室中所检测出的结果,并不是最终的确诊结果,所以他们不会给您发确诊实验单。只会口头告知您在我们实验室出现了疑似的结果为了确保您的实验真实性,我们要将您的血送到省级疾病防控中心做确诊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