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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地下水执行标准,上海市居民用水标准是每天多少升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2-26 11:21:57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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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居民用水标准是每天多少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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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居民用水标准是每天多少升

2,现在最新的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是什么

现在用的就是《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1994.10.01实施的,虽然年代久远,但是目前还没有更新,也即是最新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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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海的自来水水费标准是多少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公布了自来水调价方案,自来水价格调整采取单一制方案,分两步实施,自2009年6月20日起,上海自来水价格由原来的每立方米1.84元上调至2.30元,2010年11月20日起,再调至2.80元。 市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6月20日调价后,居民用户第一次抄表仍按老价格,第二次抄表再按新价格,保证第二次抄表时间是在调价以后。 单一制水价 操作性强相对较公平 4月27日上海召开了居民用户水价调整听证会,综合听证会、市民来信来电等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多数人主张实施单一制水价方案,认为单一制方案操作性强,相对比较公平。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阶梯式水价方案(水价分为不同的阶梯,在不同的定额范围内,执行不同的价格)有其优点,能更直接地体现价格杠杆的作用,有利于促进节约用水,但只适用于居民独用户表,且涉及到户表内用水人口多少、表具外移改造等因素,目前各方看法分歧较大,要再作论证和研究,待条件成熟后推行。因此,这次居民用户水价调整根据大多数人意见,决定采取单一制方案,并分两步实施:2009年6月20日起,每立方米自来水价格从1.03元调整为1.33元、排水费从0.90元调整为1.08元,综合水价2.30元;2010年11月20日起,再分别调整为1.63元和1.30元,综合水价2.80元。 调价收入 不用于增加工资福利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透露,为了做好居民用户水价调整工作,市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配套保障措施: 落实对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措施,在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时,充分考虑公用事业价格调整因素,确保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不受调价影响;加强对调价收入的监管,明确供排水企业不得擅自分配使用调价收入,不得将调价收入用于增加工资福利;进一步加强对供排水企业运营和预算管理,完善成本约束,提高供水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肃查处各种乱涨价行为,维护正常

上海的自来水水费标准是多少

4,上海一天要用多少立方的水排放出来的水有多少可以直接进入河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污染物类别、污染监测及实施监督。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范围内所有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 一级标准。 4.3.2.4 排入一般水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4.3.2.5 接入南区、西区污水干管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4.3.2.6 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4.3.2.7 接入苏州河合流污水截流管,以及向长江口与杭州湾深水扩散排放的截流污水,如截流总管末端设置二级处理设施,执行三级标准;未设置处理设施,则执行二级标准。 4.3.2.8 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排水系统的污水,必须根据下水道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执行4.3.2.1、4.3.2.2、4.3.2.3与4.3.2.4的规定。 4.4 标准值 4.4.1 本标准将污染物按其性质及控制方式分为二类。4.4.1.1 第一类污染物,应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出口取样,达到本标准要求。 4.4.1.2 第二类污染物,在排放单位排放口采样,达到本标准要求。 4.4.2 本标准规定了第一类污染物、第二类污染物(按不同年限)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值分别规定为: 4.4.2.1 在1998年1月1日以前建设(包括改、扩建)的单位,结合总量控制要求,水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必须符合表2和表3的规定。 4.4.2.2 在1998年1月1日起建设(包括改、扩建)的单位,结合总量控制要求,水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必须符合表2和表4的规定。 4.4.2.3 建设(包括改、扩建)单位的建设时间,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日期为准划分。 4.5 其他规定 4.5.1 对于排放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污水,除执行本标准外,还须符合GB8708-88的规定。 4.5.2 严禁船舶向特殊保护水域排放污水。向其他水域排放污水须执行国家GB3552-83标准。 5 污染监测 5.1 采样点 采样点应按本标准4.4.1.1及4.4.1.2的规定设置,并设置排放标志。在排放口应设置污水水量计量装置。 5.2 采样频率 5.2.1 污水样品采集应符合GB12997GB12998和GB12999的规定。 5.2.2 工厂对工业废水的自身监测,按生产周期确定监测频率。生产周期在8小时以内的,每2小时采样一次;生产周期大于8小时的,每4小时采样一次。其他污水采样:24小时不少于2次。环保部门的监督监测,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执行。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以日均值计算。 5.3 测定方法 本标准采用的测定方法见表5。 6、标准实施监督 6.1 本标准由市和区、县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6.2 郊县地区执行本标准时,若某些污染物控制项目不能满足本地区饮用水源的水质要求时,区、县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应根据受纳水体的允许纳污量,规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报市环境保护局批准并实施。 表1 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域污水排放标准 (mg/l) 类别 序号 污 染 物 淀山湖元荡湖沿湖纵深2公里至5公里以及其他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 A 黄浦江上 游准水源 保护区 B
没有具体数据的,只有大约的,要去请教相关的部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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