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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吗,住院伙食补助费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09 13:06:01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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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院伙食补助费

赔偿医疗费什么的一般直接交给医院,通过交警转手也是有的

住院伙食补助费

2,上海工伤出院后还有伙食补助吗

没有“工伤出院以后基本上就没有伙食补贴了可以和单位协商解决 基本上不可能,住院 期间可以有护工费。”

上海工伤出院后还有伙食补助吗

3,工伤住院期间伙食补助是怎样的有时间限制吗

【工伤 停工留薪期 工资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符合工伤规定的诊疗目录。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治疗期间,按照单位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住院期间伙食补助是怎样的有时间限制吗

4,住院伙食费赔偿标准2022多少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还可以得知,受害人的陪护人员的伙食费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在住院期间的必要护理人员,虽然可以取得护理费,但是护理费是比照误工费支付的,不属于伙食补助的项目。受害人在住院期间一般生活都不能完全自理,对其进行护理的亲属,在感情上倍受痛苦,在生活上也多有不便,应当予以必要的经济补偿。因此,受害人由近亲属护理的,除按照规定可取得护理费,可以考虑向其支付一定的伙食补助费。

5,住院给买饭吃还有伙食补助吗

既然住院买饭吃,那就没有伙食补助了了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没有补助的,都花自己钱
住院期间单位给你买饭吃,估计你是没有伙食补助了。一般而讲,大多数公司的伙食补助计算天数都是按照正常上班天数来计算的。也就是说这一个月你上了多少天班,那么就按每天的伙食标准补助来给你发放这个月的伙食补助。而你在医院住院的话,是不算是正常上班时间的。因此你在医院住院这几天是没有伙食补助的。

6,上海市法院认定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每天是多少钱

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四款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款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关于北京市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项目标准及相关问题的通知》 三、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 其次,(一)关于护理费,如果认定为工伤,在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二)工伤不涉及营养费的问题。(三)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

7,2016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一天是多少钱

按照规定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第一,在统筹地区就医住院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 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第二,经批准同意在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护理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住院期间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解决,具体如何解决,单位可以派员护理,也可以雇工护理,也可以和家属协商由家属护理,没有具体标准,可以协商解决,护理费,不是发给伤者本人的,是发给护理人员的,和伤者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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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各地标准不一,你是什么地方的

8,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计算期间

原则上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期间是住院期间,即根据受害人住院期间这段时间计算伙食补助费,有多少天,再乘以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每天的标准,就可以得出具体的伙食补助费。
文道全律师解答:您好,非常乐意为您解答相关问题。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在医院 接受诊疗期间,需要进行伙食消费,而由相关责任人依据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的赔偿。”“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根据上述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计算主要以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为标准。所谓交通事故发生地,是指交通事故发生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院伙食费的赔偿,以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为限,交通事故受害人只要有必要住院治疗或者住院抢救,不论住院时间多长,均应当向其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其计算公式为: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还可以得知,受害人的陪护人员的伙食费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在住院期间的必要护理人员,虽然可以取得护理费,但是护理费是比照误工费支付的,不属于伙食补助的项目。受害人在住院期间一般生活都不能完全自理,对其进行护理的亲属,在感情上倍受痛苦,在生活上也多有不便,应当予以必要的经济补偿。因此,受害人由近亲属护理的,除按照规定可取得护理费,可以考虑向其支付一定的伙食补助费。

9,交通事故赔偿营养费有么还有就是住院期间的生活补助费是怎么算

住院期间,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贴。营养费要有相关证明才能算的上去。
你好,杭州交通事故律师网郑君律师为你解答:赔偿数额与事故责任大小有关,并在治疗终结后去司法鉴定机构评残。(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5)住宿费。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6)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7)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8)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9)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10)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11)精神损害赔偿金。一般够得上伤残等级的,才能有此项赔偿,一般最高5-8万元,各地法院有稍微区别。

10,工伤住院期间应该享有那些补助如伙食费营养费这些有吗

基本上所有的费用都在下面了,你可以对照一下,第一项、第四项、第七项是由社会保险支付的,其他都是单位承担,第六项评残前由单位支付,评残后由社保支付,最长期限为二十年  注: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e68a84e799bee5baa6e79fa5e9819331333264653966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1.医疗费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后续医疗费  2.交通食宿费计算公式  交通食宿费金额=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单位职工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人数+单位职工出差食宿费标准*天数*人数+单位职工因工出差伙食费标准*天数*人数  3.住院伙食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日)*70%*人数*天数  4.辅助器具费计算公式  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5.停工留薪期间的计算公式  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月工资福利待遇*医疗期  6.生活护理费的计算  护理费=护理人收入(护理人有收入的按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参照当地同级护工劳务报酬计算)*护理人数(原则上为一人,如需多人照顾,医院或鉴定机构应明确指出须多人照顾)*护理期限(计算到评残时为止)  评残后:护理费赔偿金额有三种情况:  1,进食  2,翻身  3,大小便  4穿衣洗漱  5,自我移动  满以上5项为完全不能自理,满以上三项为大部分不能自理,满其中一项为部分不能自理  完全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40%  部分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30%  评残后的护理期限计算到职工恢复生活治理能力为止,最长不超过20年  7.各级伤残待遇的计算公式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月数  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  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2个月  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0个月  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4个月  七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2个月  八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0个月  九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  十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6个月  伤残津贴(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本人工资*百分数  一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五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若构成伤残的,一般可以得到伤残补助、医疗补助与就业补助,你所述的这两项也是有的。纵横法律网 潘宁律师
您看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e799bee5baa6e997aee7ad94e58685e5aeb931333264653966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工伤期间,原工资待遇是不变,但伙食费、营养费自理!
1,工伤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2,有伙食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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