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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应急抢险办法,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04 05:51:55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1,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

1。找出重大危险源;2。研究救援方案;3。落实相关部门的任务和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

2,应急救援措施有哪些

应急救援的目标是通过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尽可能地降低事故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等。

应急救援措施有哪些

3,今年忘了买车损险车半路出问题了在上海想叫拖车救援

如果有车损险的话可以联系车险客服进行,但是没有的车险,就只有叫专业救援公司的,不过现在有的漫天要价,所以建议您尽可能选择专业正规的机构,我的同事以前用过一个手机上叫御林珺的,他们也是各大车险指定的合作商,比较正规,通过手机可一键搞定,明码标价比较优惠,在全国地市级覆盖率达100%。
没电拖车不可能烧电机?!!拖车没电的电动车时,好好车子在空载滑行,怎么会烧坏部件呢?现在的电动车(也包括电动三轮车)几乎全部采用机械刹车,如果刹车效果不错,可以大胆地拖。但是,机械刹车不灵敏,可是要注意了,车子如果具备电磁刹车就可以打开电源,在前车刹车时也可以用电刹来制动。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有部分障碍人专用车是不能拖的,因为这类型的车有停车驻车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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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商场电梯抢险救援工作要求有哪些

1、发现事故或接到通报后,维修部值班电工应迅速到达事发现场,指挥、检查、督促抢险救援小组成员(电梯维保公司值班员、物业公司值班电工等)认真履行职责。 2、最先到达现场的抢险救援人员等应首先关停事故扶梯(如扶梯尚在运行),安抚受伤或被困乘客保持冷静,不要冒险自救。同时,会同其他应急小组设法解救,并实施力所能及的临时救治。3、关停事故扶梯的总电源,必要时应同时关停事故扶梯以下的其它扶梯。4、检查扶梯受损情况,分析、判断安全故障原因,制定抢修方案,报经指挥部同意后及时排除安全故障。如果扶梯受损严重,短时间内无法修复,应制定临时安全措施等。 5、扶梯修复后,及时报告指挥部。经指挥部等同意后,即可恢复运行。 6、按照指挥部的要求,积极参加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抢险救援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处理善后事宜。
你好!1、切断电源停止运行。2、安慰受困者,保持镇静。3、如有伤打120,同时打抢险电话或119。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

5,应急救援管理基本规定有哪些

1、建筑施工企业的应急救援管理应包括建立组织机构,预案编制、审批、演练、评价、完善和应急救援响应工作程序及记录等内容。  2、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明确领导小组,设立专家库,组建救援队伍,并进行日常管理。  3、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明确应急设备和器材储存、配备的场所、数量,并定期对应急设备和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4、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施工管理和环境特征,组织各管理层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应包括:  1)紧急情况、事故类型及特征分析;  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与人员职责分工;  3)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的调用程序;  4)与企业内部相关职能部门和外部政府、消防、救险、医疗等相关单位与部门的信息报告、联系方法;  5)抢险急救的组织、现场保护、人员撤离及疏散等活动的具体安排。  5、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针对应急救援预案,开展下列工作:  1)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和交底;  2)定期组织组织专项应急演练;  3)接到相关报告后,及时启动预案。  6、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实战的结果,对事故应急预案的适宜性和可操作性组织评价,必要时进行修改和完善。

6,上海遗产税如何征收有具体标准吗

目前有关于上海房产遗产税起征的消息是不存在的。据《新版草案》,应征收遗产税的遗产,包括被继承人时遗留的全部财产和前5年内发生的赠与财产;在遗产税税款缴清前,其遗产不得分割、交付遗赠,不得办理转移登记;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遗产依法归国家所有,免纳遗产税;被继承人前,依法应补缴的各项税款、罚款、滞纳金,未的具有确凿的各项债务等允许在应征税总额中扣除;遗产税免征额为20万元。对遗产税的征收方法,《新版草案》超额累计税率表的附件对应纳税遗产净额不超过80万元的,税率为0;80万-200万元、200万-500万元、500万-1000万元以及超过1000万元的适用税率分别为20%、30%、40%、50%,对应的速算扣除数分别为5万元、25万元、75万元、175万元,遗产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遗产净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按照以上的计算方法,500万元的遗产净额应纳税84万元,1000万元、3000万元的遗产净额分别应纳税209万元和1034万元。遗产金额越高,所纳遗产税也越高。目前,我国对于遗产税的征收只出台了暂行条例草案。所谓“试点”,主要是对于税率、免税政策方面都有很多过渡性。比如,上海的房产税适用税率暂定为0.6%,但像咱买不起豪宅的老百姓,并不需要执行这么高的税率,如果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上海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的,税率暂减为0.4%。具体遗产税征收办法如下:被继承人遗产由《中华人民国继承法》第十条所的第一顺序继承的,每位继承人可从应纳税遗产总额中扣除二万元;对于代位继承的,可比照第一顺序继承人给予扣除。继承人中有劳动能力且由被继承人生前赡(护)养的,可按当时年龄七十五岁的年数,每年加扣五千元;继承人中有年龄距满十八岁且由被继承人生前抚养的,可按其当时年龄距满十八岁的年数,每年加扣五千元。被继承人遗产由《中华人民国继承法》第十条报的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每位继承人可从应纳税遗产总额中扣除一万元;继承人中有劳动能力且由被继承人生前赡(抚)养的,可按其当时年龄距满七十五的年数,每年加扣三千元;继承人中有年龄未满十八岁、且由被继承人生前抚养的,可按其当时年龄距满十八岁的年数,每年加扣三千元。上述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权或继承权的,不得给予扣除。被继承人前五年内发生的累计不超过二万元的赠与财产。被继承人拥有所有权,并与其配偶、子女或父母共同居住、不可分割、价值不超过五十万元的住房。价值超过五十万的,只允许扣除五十万元。国务院的其他扣除项目。被继承人为不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经常居住的中华人民国或外国,地无国籍人,不适用本条(五)至(七)项的扣除项目;本条(一)至(四)项的扣除项目,也以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发生的为限。遗产税的免征额为二十万元。综合来看,2016上海房产遗产税开征80万起点该消息暂未得到相关部门的权威,而2016遗产税如何征收的问题,目前我国也只是暂行方案,更多具体实施问题以发布为准。
有具体标准,如下:1、公证继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若房屋所有权人不在了,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办理房屋继承公证;缴纳公证费2%:房屋法定继承人带着身份证明、户口本、死亡证明等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2、公证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按规定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核实调查,对法定继承人逐一问讯笔录,记录在案,委托评估公司评估、出具评估报告;确认无误后,根据上述证言、证据等出具公证书;领取公证书,缴纳公证费2%;3、房权变更继承人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和公证书到房管部门申请继承变更申请,房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审批、出证;手续费每平方1元,登记费80元,领取房权证;对外售房过户,和买方一起准备好过户材料,按程序测绘、评估,缴纳税费。上海房屋遗产税:1、房屋遗产继承税也是属于房产税的一种类型,房屋遗产继承税的征税对象是作为遗产继承的房屋。关于房屋遗产继承税的交纳标准和征税的数额都是法律明确规定的;2、执行遗嘱及管理遗产的直接的必要费用按应征税遗产总额的0.5%计算,但不能超过五千元。被继承人死亡前五年内发生的累计不超过二万元的赠与财产。被继承人拥有所有权,并与其配偶、子女或父母共同居住、不可分割、价值不超过五十万元的住房。
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第16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继承法》第31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此外,根据《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则是依据《婚姻法》所规定的亲属关系间权利义务来明确是否具有继承资格的。

7,求汽车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原发布者:一线公路机动车辆事故(事件)应急预案一、总则1、目的规范机动车辆突发事故(事件)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司乘人员生命安全和车载物资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2、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科学高效把保障公司员工生命安全和减少公司财产损失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建立科学、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应急处置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机动车辆事故(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预防为主,平战结合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把预防机动车辆事故(事件)作为应急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完善工作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预测、预警、预防工作。(3)依法规范,果断处置机动车辆事故(事件)应急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采取措施。一旦发生机动车辆事故(事件),要依法果断处置,严防事态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地降低机动车辆突发事故(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4)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认真贯彻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为主的原则,把统一指挥和各部门分工负责紧密结合起来。3、适用范围本预案规定了机动车辆事故(事件)应急的组织、程序、方法和要求,适用于公司系统机动车辆事故(事件)应急处置行动。4、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1)应急领导机构和职责领导机构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委
为提高汽车维修安全事故应急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应对安全事故,妥善处理,有效控制事态,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职能,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正常维修工作中,发生死亡1人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本公司维修车辆出现重大维修质量安全事故问题,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伤亡及以上的重大险情。 本预案维修工作和维修车辆是指正常情况下,符合本公司规章制度及国家法律的相关维修工作和车辆。 二、工作机制 在市交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我公司对售后部各部门建立和完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以及实施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各部门负责建立和拟定本部门维修作业重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并负责根据应急预案的原则,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组织实施工作。 三、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深圳****的重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包括公司总经办、行政部、售后部、以及售后各分部门的应急组织。各级部门在总经办、行政部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分级响应、分级管理为主的原则实行应急工作责任制。 (一)各级部门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1、售后服务和行政部根据市交管部门的应急工作制度及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由行政经理任应急组织体系负责人。售后服务部负责维修生产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工作的部门,包括车间办公室、机电车间、钣喷车间、质检部、营业部、拓展部、客服部等,由车间办公室牵头负责。应急职责包括拟定本部门维修生产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指导本部门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及时了解掌握维修工作重大生产和质量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向车间办公室和售后服务部报告事故情况,指导、协调本部门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2、行政部应加强对各部门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工作。 (二)各部门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1、行政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及时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售后服务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公司目前的具体情况,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3、维修车间(含机电/钣喷/美容精品):根据行政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和本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结合维修车间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四、应急准备 (一)售后服务部应当定期研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本部门应急救援组织的建立和完善,加强重大安全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二)行政部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 (三)车间办公室应当定期检查维修车间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应定期演练,器材、设备等应设专人进行维护。 (四)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需要多部门配合的,更据情况及需要及时通知和配合地方行政主管部门,与交通、公安、卫生、消防、安监局等有关部门及时沟通、密切合作,共同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五)行政部要建立本单位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重大灾害事故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定期完成风险分析及评估报告,建立健全预警联动机制及时消除隐患。 (六)各部门主管应24小时保持手机开机,以备紧急情况联络。 五、应急响应 (一)事故报告 1、报告原则 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在第一时间上报重大安全险情或重大事故情况。 2、报告程序 (1)发生重大安全险情或重大事故后,相关部门负责人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如实向主管领导或行政部报告。 (2)主管部门或行政部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核实有关情况,并立即报告分管副总经理。 (3)发生严重火灾事故,要及时上报消防、交通等政府部门。 (4)发生死亡1人及以上事故,要及时上报公安、交通、等政府部门。 3、报告内容 重大安全险情或重大事故报告的内容: (1)险情或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别、人员伤亡情况; (2)险情或事故发生的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单位负责人、企业法人代表等有关人员的姓名及执业资格等情况; (3)险情基本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紧急抢险救援情况,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 (4)原因的初步分析; (5)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与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 (二)救援程序 发生事故的部门立即启动本部门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组织开展救援行动,迅速控制危险源和现场,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同时报告上级部门及应急救援机构或组织请求救援。 1、主管部门根据事故的级别启动相关预案。 2、行政部接警后,根据事故级别启动本预案,立即成立事故现场指挥小组,具体指挥现场救援工作。各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开展救援行动。 (三)事故处置 相关部门应遵循“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原则,共同做好重大安全险情或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1、各有关部门,在行政部统一领导指挥下,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按照应急指挥命令和应急预案中的职责分工,协助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做好抢险救援工作,会同安全监管等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及时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续报有关情况。 2、在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量到达现场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全力协助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同时协助有关部门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妥善保管有关证物,配合有关部门收集证据。 (四)信息发布 重大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新闻发布,由市政府或有关行政机关单位实施集中、统一管理,以确保信息正确、及时传递,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社会公布。同时,向公众发布警告或者劝告,采取严格的防范控制措施,防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六、应急终止 (一)行政部应急组织应根据重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展和结束情况,及时向公司总经办和董事会报告。 (二)应急状态终止后,各相关部门应及时作出书面报告。书面报告的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及抢险救援经过;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包括伤亡人员情况及经济损失等;预防事故采取的措施;应急预案效果及评估情况;应吸取的经验教训以及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等。 七、保障工作 (一)宣传教育 各级主管部门按照政府的统一部署,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重大安全事故及有关知识的宣传,增加预防安全事故的常识和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并通过定期组织实战演习,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二)人员力量保障 行政部对本单位的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基本人员力量进行摸底检查。组建由行政部保安、维修车间、前台接待等组成的三支固定的应急救援队伍,并加强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基本人员技能培训和力量: 1、设备抢险力量:主要由车间维修人员、设备管理人员、设备维护人员组成,承担事发现场的设备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2、安全咨询力量:主要由从事现场管理、设备管理、设备维护等工作的技术人员组成,担负事发现场的安全性鉴定、研究处置和应急方案、提出相应对策和意见的任务。 3、应急管理力量:主要由行政部和各级部门主管组成,担负接收应急命令,指示、组织各相关部门人员对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并与有关单位进行协调及信息交换的任务。
、交巡警大队副大队长、事故发生地周边派出所所长、交巡警中队中队长 职责: (1)对现场进行保护、警戒; (2)对现场周边进行交通管制、分流车辆、疏散群众,指挥抢救车辆停放及进出现场; (3)处置突发事件,如哄抢财物、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 (4)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工作,劝其离开现场,防止发生过激行为。 4、事故调查组 组长:交巡警大队分管事故处理大队领导 成员: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交巡警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 职责:对事故现场进行现场录相、照相等调查取证工作。 5、交通运输组 组长:交通局副局长 成员:客运公司、货运公司等专业运输公司负责人 职责: (1)人员、货物的驳载; (2)抢险救灾物资的运输; (3)协助卫生部门运送受伤人员。 6、环境监测组 组长:环保局副局长 成员:环保局相关部门负责人 职责: (1)如发生影响周边环境的事故,应在事故的现场采集样品进行情况分析,为正确处置灾情、有效组织施救提供依据; (2)确定灾情范围、认定灾害后果。 7、善后处理组 组长:市政府秘书长 成员:公安局分管交巡警副局长、交巡警大队分管事故处理大队领导、民政局、有关保险机构负责人等 职责: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接待安抚、抚恤和善后处理工作。 3 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报告 1、特大事故发生后,交巡警部门在确定后果的情况下,立即向市公安局报告,同时向苏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报告。 2、事故发生后,市公安局应立即向市应急指挥委员会、市应急办报告,由市应急办(市应急指挥中心)宣布应急处理预案启动,即时通知各成员单位、事故发生所在地镇(管理区)政府及相关单位,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 3、事故发生后,市应急指挥委员会可根据实际需要,将特大事故发生情况通报当地驻军,请驻军参加事故的抢救或给予必要的支援。 4、市公安局应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市应急指挥委员会、市应急办(市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4 特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理的程序及措施 4.1 现场处置 1、接到报警后,由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就近的交巡警中队或派出所、120急救车派员赶赴现场; 2、处警民警及120急救车赶赴现场后,确定初步损害后果,由民警将事故的初步情况(如死亡、受伤人员、损害后果、事故地点、车辆装载情况是否是涉及危险化学品、是否是逃逸事故等)向公安局指挥中心汇报,并保护现场、先期固定证据,对肇事者及有关当事人采取监控保护措施,防止逃逸或发生意外。需启动本预案的,由公安局向市应急办汇报,待市应急办下达命令,启动预案;若涉及到危化品的事故需要启动其它预案时,同时启动相关预案。市应急办立即通知相关单位成员赶赴现场,展开救援工作; 3、先期处警的120急救车,根据现场伤员情况,主动汇报并联系相关医院开展救援工作。 4.2 人员及财产抢救 1、根据先期处警汇报的情况,由公安局指挥消防大队、交巡警大队展开抢险救灾工作;同时指挥治安大队、事故发生地附近的派出所、交巡警中队对现场进行警戒,现场警戒组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 2、各组负责人到达现场后,马上和现场总指挥联系,听从安排,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并及时将工作进程汇报; 3、医疗救护组根据现场指挥部命令开展工作后,医疗救护工作由其负责,并将救治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委员会及现场指挥部汇报; 4、在现场抢救过程中,确认死亡的人员,由事故调查组人员(若调查组成员未到现场,由先期处警人员)编号,并由民政部门把尸体送至殡仪馆,妥善保存,协助法医检验、确认身份; 5、待现场抢险完毕、现场勘察查结束,由事故调查组长向现场总指挥汇报,再由现场总指挥下令撤除现场,逐步恢复正常交通秩序。 4.3 事故调查 1、事故发生后,事故处理人员应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在事故调查组的指挥下,迅速进行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上级业务部门领导赶赴现场后,现场指挥权自动移交给上级业务部门领导。 2、事故调查人员迅速进行现场痕迹、车辆痕迹勘验、车辆鉴定、现场图绘制、现场照片制作、现场物品清理等工作; 3、调查取证人员迅速对当事人、证人进行调查,形成材料并经批准对责任人采取相关措施。 4、尽快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损失情况,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 4.4 善后处理 1、了解伤员伤情,落实抢救措施,并及时通知其家属; 2、查明死者身份,及时与其家属取得联系,耐心做好安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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