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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厂房租赁条例,上海市房屋租赁有什么规定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1-20 13:21:41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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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房屋租赁有什么规定

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书或者无其他合法权属证明的; (二)共有的房屋,未经全体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三)改变房屋用途,依法须经有关部门批准而未经批准的; (四)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出租的其他情形。

上海市房屋租赁有什么规定

2,关于厂房租赁面积的限定有没有什么法律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中特殊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一、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不得出租的情形。  照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下列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权属有争议的;  (五)属于违法建筑的;  (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出租的房屋应当权属清晰,并且符合安全、规划、环保、卫生等要求,这些规定都很容易为大家所理解,但租赁房屋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属于违法建筑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出租人和承租人却经常忽视已抵押房屋的租赁问题。

关于厂房租赁面积的限定有没有什么法律规定

3,物权法 规定厂房出租的期限是多少

物权法没有规定厂房出租的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法律不做干涉。  《合同法》  第四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你好!物权法没有这样具体的规定。厂房出租的期限,应不超过该厂房土地的使用期限,你核实一下土地使用证,不超过即可。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物权法没有这样具体的规定。厂房出租的期限,应不超过该厂房土地的使用期限,你核实一下土地使用证,不超过即可。
只要厂房的使用期限没过期,你就可以出租。嗯 ,是要出租厂房吗?一般市场行情是这样的,三年一签合同,价格不变,之后看市场行情,然后在签合同,如果签五年合同,三年不变,之后每年递增8%-10%,视情况而定。

物权法 规定厂房出租的期限是多少

4,5月1日营改增后出租厂房有何规定

1、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2、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相关税法政策依据: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 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转让不动产缴纳增值税差额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3号】;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

5,房屋租赁发生纠纷应当怎样处理

租赁当事人应当怎样承担责任?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但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反之,双方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已有约定,或者事后已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法院起诉,法院也将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为的效力,一旦判决书生效,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诉讼方式解决的或者在纠纷发生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租赁当事人违反《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规定,致使租赁合同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租赁当事人一方未履行《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规定的义务,致使租赁合同解除的,未履行规定义务的一方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嘉定工业区厂房和仓库租赁有没有要求

明确这些要素,找客户,或者厂房仓库:1. 【地理位置】城市,区域,子市场,路名2. 【面积】多大面积3. 【规格】平库,高标库,还是月台库,危险品仓库等4. 【场地 】是否要求大场地,要停车,多长的车,大车频繁吗?有没有噪音5. 【停车位】停车位充足,跟场地一起,有没有晚上平时停车的6. 【交通因素】交通是否便利 ,距离高速几公里,大路,港口,工业区等的距离7. 【是否可办理环评】可环评,一些企业审批需要办理环评,才能进行生产8. 【配办公】办公室有自建的,或者现成的,标准的办公室的,还可以带厨房的。9. 【房东】原房东还是二手房东,产证说明都可以。这个也影响的10. 【规格】可改冷库,如果是食品类的,需要这一项11. 【高台】可改高台,一些大的车子需要卸货,需要月台12. 【注册】是否可以注册,还是要求必须要注册13. 【地址】:具体在哪里,哪个区14. 【面积】:出租的面积多少,需要多大面积15. 【结构】:几层,要一层还是二层16. 【地面】:一般硬化地坪,还是环氧地坪17. 【层高】:层高几米,如果有货架,或者机器的话,都要有比较高的层高的18. 【配电】:配电200KVA,配电充足19. 【消防】:暂无20. 【行车】:1部5吨
没有这个说法的

7,厂房租赁合同法律法规有哪些

第二百十二条 租赁合同租租赁物交付承租使用、收益承租支付租金合同第二百十三条 租赁合同内容包括租赁物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二百十四条 租赁期限超二十超二十超部效租赁期间届满事续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自续订起超二十第二百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月应采用书面形式事未采用书面形式视定期租赁第二百十六条 租应按照约定租赁物交付承租并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第二百十七条 承租应按照约定使用租赁物租赁物使用没约定或者约定明确依照本第六十条规定仍能确定应按照租赁物性质使用第二百十八条 承租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损耗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二百十九条 承租未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损失租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第二百二十条 租应履行租赁物维修义务事另约定除外第二百二十条 承租租赁物需要维修要求租合理期限内维修租未履行维修义务承租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租负担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使用应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租期第二百二十二条 承租应妥善保管租赁物保管善造租赁物毁损、灭失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二百二十三条 承租经租同意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物承租未经租同意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物租要求承租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经租同意租赁物转租给第三承租转租承租与租间租赁合同继续效第三租赁物造损失承租应赔偿损失承租未经租同意转租租解除合同第二百二十五条 租赁期间占、使用租赁物获收益归承租所事另约定除外第二百二十六条 承租应按照约定期限支付租金支付期限没约定或者约定明确依照本第六十条规定仍能确定租赁期间满应租赁期间届满支付;租赁期间应每届满支付剩余期间满应租赁期间届满支付第二百二十七条 承租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租要求承租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逾期支付租解除合同第二百二十八条 第三主张权利致使承租能租赁物使用、收益承租要求减少租金或者支付租金第三主张权利承租应及通知租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租赁期间发所权变影响租赁合同效力第二百三十条 租卖租赁房屋应卖前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承租享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权利第二百三十条 归责于承租事由致使租赁物部或者全部毁损、灭失承租要求减少租金或者支付租金;租赁物部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能实现合同目承租解除合同第二百三十二条 事租赁期限没约定或者约定明确依照本第六十条规定仍能确定视定期租赁事随解除合同租解除合同应合理期限前通知承租第二百三十三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安全或者健康即使承租订立合同明知该租赁物质量合格承租仍随解除合同第二百三十四条 承租房屋租赁期间死亡与其前共同居住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第二百三十五条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应返租赁物返租赁物应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性质使用状态第二百三十六条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继续使用租赁物租没提异议原租赁合同继续效租赁期限定期
范本: xxxxxx厂房租赁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号的房屋___栋___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类型___,结构等级___,完损等级___,主要装修设备___,出租给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个月,甲方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个月或空关个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元,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__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___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 工料费由___方承担( ); 所有权属___方( )。 律师365第五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 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宜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合同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 不知能帮到你不?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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