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才引进入户条件上海
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者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符合以上要求的居转户人员其配偶在本市有稳定工作、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已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的,可以同时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并提供前述材料。
政策解读:
居转户申请本人有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或省部级奖励,配偶要求在本市有稳定工作、缴纳本市城镇社保、有居住证才能申请。不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现有的投靠落户政策办理。
上海居转户申请配偶:在本市有稳定工作;缴纳本市城镇社保;有上海居住证。
上海落户配偶随迁条件:引进人才落户
申办人才引进时,可以随迁配偶。随迁配偶因个人情况各不相同,需视情而定,一般需要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或《退休证》。
2. 上海户口人才引进条件
一、入上海户口条件有哪些?
1、居住证满7年
2、居住证积分120分
3、买房
4、社保职称缴纳满7年,可以累积
5、符合上海人才引进条件
6、无违法生育
7、无犯罪记录
8、税单必须满7年
9、有上海认可的中级职称、或者等同于这样的资格证社保缴纳基数连续3年是上海平均的2倍。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对于落户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 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第十二条 被逮捕的人犯,由逮捕机关在通知人犯家属的同时,通知人犯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四条 被假释、缓刑的犯人,被管制分子和其他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在迁移的时候,必须经过户口登记机关转报县、市、市辖区人民法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才可以办理迁出登记;到达迁入地后,应当立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第十五条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
上海市的户籍比较难获得的,因为上海市的人口比较多,且上海市的福利政策比较好,所以针对于上海入籍管控得比较严,需要根据上海市的政策来进行确定。只要符合上海市的入籍政策及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即可进行申请入籍,否则是不能够随意入上海户籍的。
3.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要求
上海交社保七年可以落户。 上海落户政策,要符合以下审批条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七年;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七年;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关于适用对象(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正常经营且依法纳税的机构,引进国内优秀人才,适用本细则。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中央单位在沪一级分支机构、总部在沪单位的分支机构。
3、经各区域或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其他分支机构。
4、确需引进办法第五条第(四)款第14项人才的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