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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驻疆办主疟 公示,上海选调生名单包含在公务员名单中吗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7-06 12:31:50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1,上海选调生名单包含在公务员名单中吗

上海中公为您解答:  上海选调生笔试成绩与上海公务员笔试成绩同时公布,但是与上海公务员有区别的是,上海选调生面试名单会同时公布,没有职位报名这一个步骤,所以上海选调生名单和公务员名单是分开的。  希望可以帮到你!
选调生首先肯定是公务员的一种,只所以称之为是选调生,主要是因为是组织部门选拨的后备干部,因此公务员招考公告中的选调生通常是列入年度公务员招考计划之中的,在公告的人数中,应当包含选调生。

上海选调生名单包含在公务员名单中吗

2,持有上海房产和长期居住证孩子也出生常住在上海这样孩子可以参

不可以
主要是看上海以后的政策,目前好像是没有,建议还是多咨询下有关部门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你好!根据2009年上海高考报考条件,非上海户籍又长期在沪借读的属海市高中毕业生只要具备以下情况者均可参加高考:1.持有效的人才引进《居住证》的子女。2.持有上海市蓝印户口 。3.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上海支内、支边、支疆职工或知青。4.考生父母工作单位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为政策照顾范围。5.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属或原属上海市户籍。6.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从上海派入华东疗养院工作的职工、且考生属华东疗养 院无锡市集体户口。7.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认定的市外在沪工作人员。8.梅山、大屯、鲁矿等上海三线单位职工子女且符合报考条件的。你显然符合第一条要求,所以你的孩子将来能够参加上海市的高考。

持有上海房产和长期居住证孩子也出生常住在上海这样孩子可以参

3,我是今年毕业的上海生源的应届生已经签订三方报到证也已经打印

按照应届毕业生报道程序,应该是要报到证,要是没有要求你提供报到证,也可能说明你的关系不一定能进去或者单位不一定正规。如果你违约了是需要缴纳违约金的,否则肯定对你是有影响,严重的还可能上法庭。昆山应该属于江苏苏州吧?要是你新的单位给你落户上海,那就是上海市民,不需要办理居住证,要是不能落户在上海,就要看你昆山公司的要求了。
不管签不签三方协议,一定会有报到证的如果没签三方协议,你的档案会发回户口所在地的人事局,入职时凭报到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取档案,估计当时还需要办理就失业证,才能入职。学校只是想提升就业率而已,如果学校不发报到证,你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希望能帮助你
不用那么麻烦直接违约吧报到证也不用打啦违约按情况来分有三种适用期内的违约不在适用期内的违约你属于两都范围之外找校领导帮忙说明情况可解除此麻烦不用赔偿

我是今年毕业的上海生源的应届生已经签订三方报到证也已经打印

4,浙江人能否报考上海市的公务员

根据2015、2016年上海招录公务员公告,均规定外省市人员报考上海市公务员,须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持有上海居住证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内),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因此,如果你符合上述条件,你就能报考上海市的公务员,否则就不具备报考资格。以上是过去两年上海市招录公务员的条件,2017年上海公务员招录是否会有政策变化,你还需要届时留意招录公告。
你去百度上海市人才引进条件就知道了!符合就是符合,不符合。。那也没办法。一般省考对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但是上海的话,你不在上海读的大学也不是上海人,是没办法考的哎。除非是紧缺专业研究生。
上海市人事局印发的《上海市吸引国内优秀人才来沪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沪人〔1999〕51号) 【正文】 第一条 (目的) 为吸引国内优秀人才来沪工作,促进本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加快构筑上海人才资源高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凡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国内优秀人才均可在沪自主择业。用人单位同意录用或聘用的,由用人单位申请引进。 第三条 (国内优秀人才的含义) 本办法所称国内优秀人才,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本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三十五岁以下的人员; 2、本市高新技术企业需要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3、获得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4、本市紧缺、急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5、具有特殊才能的各类人员。 第四条 (用人单位含义) 本办法所称用人单位,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具有用人自主权和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单位,或具有用人自主权的中央及外省市单位在沪分支机构。 第五条 (引进方式选择) 凡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人员,用人单位可直接申请办理调沪手续,也可按《上海市外来人才工作寄住证实施办法》(沪人〔1998〕68号)办理《外来人才工作寄住证》。 第六条 (随调、随迁) 按本办法第三条第一项规定申请引进的已婚人才,夫妻双方必须同时符合该项规定,其子女可随迁;按第三条第二、三、四、五项规定调沪的人员,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 第七条 (免征城建费) 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调沪的人才及随调、随迁人员,均免征城市建设费。 第八条 (引进条件认定) 用人单位对申请引进的国内优秀人才必须进行条件认定。条件认定可以委托经市人事主管部门核准的社会任职资格评价机构进行。 第九条 (受理部门) 用人单位申请引进国内优秀人才,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直接到市或所在区(县)政府人事部门办理申请调沪手续。 第十条 (计算机网上服务) 本市建立引进人才计算机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市、区(县)政府人事部门可通过该系统在网上办理国内优秀人才引进手续。市、区(县)人事部门承办引进人才手续时,必须将调沪人员基本信息及办理情况及时输入引进计算机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凡符合系统内设定的准入条件,即可核发市政府人事部门的落户证明。 第十一条 (宏观调控) 政府人事部门建立高效的人才信息反馈机制,及时分析本市人才结构和人才流动状况,根据本市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对引进人才的专业、年龄等人才结构实施宏观调控,并对用人单位及承办部门的相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违规处理) 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市或者区(县)政府人事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暂停其申请引进国内人才的资格。承办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市政府人事部门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暂停其引进人才承办权。 第十三条 (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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