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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东方医院病历复印,求问怎样复印和封存病历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6-24 14:44:17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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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求问怎样复印和封存病历

为防止医疗机构伪造、涂改、隐匿或销毁病史资料,患方应到医疗机构将可以复制的病历资料予以复制,由医疗机构加盖病史复印专用章;然后再要求予以封存病历;封存后在封条骑缝处签名或盖章并写明封存日期。医疗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一年

求问怎样复印和封存病历

2,关于病史复印流程

1.复印病历的规定没有相关部门的统一规定。相关部门还没有做到具体到如此细节做出规定的程度。而且也不是很必要。2.具体流程每个医院都一样,由医院自己规定。3.目前我过较大医院都有实行电子病历,一般三甲医院均已实行。但电子病历一般只在住院期间起法律作用,准确来说,电子病历的法律效用并不明确。出院后的病历以打印出来的纸质病历归档病案室为准。4.病历上的每一个签名由书写者自行打印出来并手写签名才能起法律作用。因为有笔迹在上面。而一份病历上有很多位医生的签名,不可能打印出来再去一个个找他们签名,所以只能把病案室的那份复印。以上只是我的理解,并未参考官方信息,也没有找到相关的解释。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患者有权复印及复制病案资料,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复制服务,根据卫生部发布的《电子病历基本规范》,可复印的范围有明确规定,各家医院为了方便病员和家属,在不违反规定的前提下尽量简化流程。

关于病史复印流程

3,患者医院如何正确复印封存病历资料

首先您应该自信封存、复印病历资料是您作为一个患者或家属的基本权利《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您可以复印: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第十九条您可以封存: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
封存、复印病历资料首先到医务处(科)提出要带好自己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复印件证明自己的身份及与患者的直系亲属关系不是直系亲属的写好授权委托以免来回奔波打草惊蛇
如果医院对您说病历还没有写完现在不能封存那是在骗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有明确的规定什么内容什么时间内完成您告诉医院现在写了多少就封存复印多少如果医院告诉您说现在还在住院期间,封存料病历我们怎么治疗护理那是医院在装傻您告诉医院封存病历复印件即可并不影响治疗

患者医院如何正确复印封存病历资料

4,如何复印和封存病历麻烦告诉我

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 2.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 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第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二 具体程序 1. 什么人可以复制封存病历? 医疗机构应当由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五)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 如何操作? 封存病历时,纸袋装好病历之后,用纸条粘上所有的接口,骑封条的缝签名及写上日期,复制病历时,最好编上号,对于粘贴化验单上有多张化验单的,一定每张化验单都复印。 三 病历分类病历资料包括主观和客观病历资料。 在医疗纠纷进入诉讼之前,患者仅有权复制客观病历资料,主观病历资料医院有权不给患者复印,主观病历资料通常采取封存的方式进行保存。主观病历主要是病程记录、上级医生查房记录以及会诊意见,主要是医务人员对病情的分析记录,客观病历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实际中的做法一般是封存所有病历。四 复印或封存时间 任何时候都可以,无论是住院,还是出院,越快越好。医院出于各种目的会拒绝患者复制病历,常见的理由有,欠费、还没出院、病历要做科研,这些都是托词,患者心里要记住一点,医院没有任何理由阻止患方复制封存病历,这是法律赋予患者的权力。五 医院拒绝复制病历怎么办?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所以一定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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