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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南中学招生,上海上南中学东校招生范围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02 09:39:01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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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上南中学东校招生范围

招生范围:锦华东南苑、紫竹馨苑、南江苑二期、南江苑、昌七小区。上南中学东校公布2012年小升初对口招生范围,对口地段集中在北艾路、北蔡镇、昌里东路、南码头路、成山路、锦绣路、下南路、杨高南路、邹平路、成山路、高青路、华朋路。上南东校1995年底创办,是重点中学初高中脱勾后从上南中学分离出来的一所公办初级中学,属上南联合办学体之一。学校占地18092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9559平方米,现共有教职工87名,教师72名,中、高级职称70%以上,学生1200名左右,26个教学班。学校拥有多媒体电教室、电脑房、电子阅览室、电子备课室、语音室、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综合理科实验室、劳技室、音乐室、美术室、资料室、阅览室、舞蹈房、健身房、图书馆、室内体育馆和300米跑道的操场及校内闭路电视。

上海上南中学东校招生范围

2,上海市市南中学是区重点中学

上海市市南中学不算字义上的区重点中学。上海市市南中学创办于1860年,原名娄离华学堂(LOWRIE INSTITUTE),1880年改为清心书院,1908年更名为清心中学,1953年由市人民政府接办,改名市南中学,距今有近一百五十多年的历史。校园绿树成荫,环境优美,古典建筑和现代化教学大楼交相辉映。更令人骄傲的是,悠久的历史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曾滋养了诺贝尔奖获得者李政道、被称为“中国现代大学之父”的教育家郭秉文、商务印书馆创办人夏瑞芳、漫画家丁聪、“医学泰斗”史玉泉、著名表演艺术家焦晃等一大批杰出人物。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学校各方面工作不断上台阶,目前,学校是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优秀家庭教育指导基地、上海市优秀家长学校、上海市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上海市志愿服务先进集体、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上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上海市健康促进学校、黄浦区中小学行为规范星级示范校、黄浦区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黄浦区科技教育特色学校、黄浦区市民学习基地、体育特色学校,黄浦区绿色学校。扩展资料:上海市市南中学办学历史:清咸丰十年(公元1860年)美国长老会驻上海租界的会传教士范约翰Rev.Farnham.D.D及密尔斯Mr.Mills在大南门外陆家浜边的一间民屋内设立学堂,后因娄女士Mrs. Lowrie在美国组织远东救济会,在经济上对学校给与了重要的支持。为表示对娄女士的景仰,学校创建初期初名 Lowrie Mstitute,译名娄离华学堂。1880年前后学校更名为清心书院。1908年由于办学成绩显著,美国长老会将校务交给联旧会办理。联旧会提议董事部改名为清心中学堂。1918年添设实业一科,改名为清心实业学校,设文、工、商3科。后分普通、师范、实业和商业4科(商科到1924年才招生)。1924年商科开始招生,改名为清心两级中学校。1932年又改为私立清心中学校。1937年停办高小,停止招收商科学生,更名清心中学。1953年6月12日由上海市人民政府接办,从此改名为上海市市南中学至今。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海市市南中学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市南中学官网-学校简介

上海市市南中学是区重点中学

3,2019年上海黄浦区小升初初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6]5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依法办学,规范初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现就黄浦区初中阶段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1、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立足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初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强化政府义务教育责任,按照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确保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初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教育部门、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与理解。   4、建立监督机制,确保初中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二、工作要点   1、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全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在参加毕业考试后,全部以小学相对就近对口进入初中学校预备年级。小学向五年级毕业学生及其父母(或指定的监护人)送达《入学告知书》。初中学校应告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2、初中学校预备班班额数控制在40人左右。任何公办、民办初中学校不得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不得以任何名义或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试选拔学生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不得将招生入学工作与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学科竞赛等级考证书挂钩,不得以竞赛等级考证书作为依据选拔和录取学生。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少年随班就读。不得招收无小学学籍材料的学生。   初中学校应在8月15日前向新生及其父母(或指定的监护人)送达《入学通知书》  3、跨区县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县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县就读初中。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4月23日。   4、继续在上海市市南中学初中预备年级开设"鸿志班"(免费班),招生数35名,招收品学兼优但家境贫寒、家庭收入低于社会保障线、户籍(或人户分离居住地)在黄浦区区域内的应届小学五年级学生。   5、加强对体育、艺术特色项目学校的整体规划和招生工作管理,严格按照黄浦区初中文艺、体育特长生招生的相关规定实施招生。   6、在外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含港澳台)学生,如需在本市就读六年级的,须携带相关证件到户籍(居住)所在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截止日期为6月30日),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黄浦区办理初中入学的信息登记点为黄浦区教育考试中心(地址:凤阳路152号)。   7、民办初中学校的自主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和招生简章须向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备案,经审核后通过网上公示向社会公布并实施,接受社会的监督。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招生程序、面谈范围、收费标准、"三个承诺"(不提前开展报名和面谈等工作、招生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任何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挂钩)等。   民办初中学校要规范招生程序和方法,在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内进行招生。4月28日至4月30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含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限填报3所民办初中。   民办初中学校要规范面谈程序和方法,面谈应结合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通过活动考察、面谈交流等方式,从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团队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兴趣爱好、家庭教育等方面,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严禁学校利用面谈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试和测试。民办学校的面谈过程向市、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参加民办初中学校面谈的学生需凭面谈通知,并携带户籍证明、身份证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和《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等(以面谈学校要求为准)。民办初中学校面谈时间为5月7日-5月8日。   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实施按志愿分批次录取办法。5月9日-5月10日进行第一志愿录取,5月12日-5月13日进行第二志愿录取,5月15日-5月16日进行第三志愿录取。学生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完成确认工作。民办初中学校要在5月16日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2019年上海黄浦区小升初初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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