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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结婚登记处,请问上海徐汇区的结婚登记处在哪里呢具体位置哦谢谢啦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02 02:15:32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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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问上海徐汇区的结婚登记处在哪里呢具体位置哦谢谢啦

上海市徐汇区南宁路999号徐汇区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3楼“结婚登记”大厅,1、每周一至周五 09:00—11:30 13:30—16:302、每周六及元旦(1月1日)、劳动节(5月1日)、国庆节(10月1日) 时间:09:00—11:30 13:30—16:00网上预约网址:http//www.shmzj.gov.cn咨询电话: (人工)64325543 24092222

请问上海徐汇区的结婚登记处在哪里呢具体位置哦谢谢啦

2,上海市徐汇区结婚登记在什么具体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82号光大酒店三楼电话021-64325542 64325545 64325543结婚接待时间:每周一、二、三、四、六;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的第一天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语音咨询电话:64325542 64325545办理时限:证件齐全、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受理、发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并书面告知理由。申办对象资格:(一)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二)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三)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四)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五)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六)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办手续:(一)户口薄;(二)居民身份证;(三)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复婚的按上述规定办理。申办程序:当事人出示证件→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审查、颁发《结婚证》。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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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海徐汇区婚姻登记机关每周什么时间可以办理离婚

离婚接待时间为周一、三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周二、四上午9:00-11:30。 徐汇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南宁路999号徐汇区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3楼。语音电话64325542,接待电话64325543。、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扩展资料: 离婚登记程序 (一)婚姻登记员分开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并进行笔录,笔录当事人阅后签名。 (二)查验证件和材料。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三)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四)夫妻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上现场签名;婚姻登记员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加盖“此件与存档件一致,涂改无效。XXXX婚姻登记处XX年XX月XX日”的长方形印章。 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当事人因离婚协议书遗失等原因,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复印其离婚协议书的,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查阅婚姻登记档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参考资料来源:上海民政-婚姻登记机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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