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需要注册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需注册并在有效注册期内;
(3)在外省市工作期间获得的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证书,通过本市复评或验证的,视同在本市获得;
(4)通过考试取得的职称或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应提供《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通过评审取得的职称,应有评审表(无需提供,但档案中应有相关材料);
3、最近6个月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备注:以社保基数积分需提供最近四年的税单);
4、配偶为本市户籍的,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配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5、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积分所需材料:
(1)持证人在本市投资企业的验资报告;
(2)工商档案机读材料;
(3)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的纳税明细;
(4)用人单位出具的最近连续3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名单(须连续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6、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证书(持证人申请表彰奖励加分的,由表彰奖励主办单位向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可获得加分)。
7、创业人才积分所需材料
(1)企业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合同和备案证明;
(2)企业验资报告;
(3)企业工商档案机读材料。
8、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所需材料
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备案证明。
9、持证人同住配偶和子女需要享受积分相关待遇所需材料
(1)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2)配偶有效身份证件;
(3)配偶和子女户籍证明(家庭户口可提供户口簿,需提供具有详细地址页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提供具有详细户籍地址的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4)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5)满16周岁及以上且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的同住子女,还需提供就读证明和学籍证明。
(6)承诺无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材料;
除特殊说明外,所有积分申请材料均须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
6. 上海积分如何获取
积分申请条件
1、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的居住证持证人,在申办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时,申请当月应处于就业及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状态,且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
2、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可通过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满足标准分值120分的人员可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申请。(个人无法办理积分)
附积分分值对照表,你有多少分?
若积分暂时不够120,需提升积分,可以咨询我们知英人才的老师:021-51693272。
3、本市单位在外省市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属于积分申请对象。
单位注册积分账户
首次申请《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的用人单位需要在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单位网上注册,真实填写单位信息,注册完成后,单位人事专员持相关材料至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区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进行单位注册审核。
(一)登录积分网站
登录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sh.gov.cn/首页,点击“人社服务”,跳出页面点击“积分管理”。
(二)填写单位注册信息
如单位首次办理,则必须先在网上注册。在下图中按“注册”后,根据提示输入单位相关信息。注: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内容必须全部如实填写。
(三)需要去柜台审核开通
单位注册审核所需书面材料
1、人事专员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码证磁卡原件;
4、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中介服务机构还需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
1、外省市政府、企事业单位在沪设立的办事机构等派出机构,不属受理范围;
2、用人单位应向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区受理点申报,以上海工商注册地为申报地点,比如工商注册地在徐汇,实际工作地在松江,需要在徐汇进行申报,不得跨区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