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4小时法律在线咨询
不是24小时在线免费咨询的。免费的法律援助律师咨询是八小时工作制,不是24小时都可以咨询的。如你有法律问题需了解咨询,必须在工作日上班的时候去,有专门的接待室,律师会针对你的问题给予解疑,让你明白道理。所以必须在工作日上班的时间才能有法律咨询。
2. 法律免费24小时在线咨询
“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工作职责,主要解答法律咨询,普及法律常识;实施内部联动,搞好上门服务;
沟通外部信息,做好受案分流;加强区域合作,搞好职能部门间协调联动;做到快速反应,防止纠纷激化;
遵循有关规定,提供法律援助;掌握社情民意,当好党政参谋;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法律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等。“16000148”法律服务电话更名为“12348”法律咨询电话,启用全国统一服务号码“12348”,并归并至法律援助中心,“12348”法律咨询专线在保持原有功能的同时,又拓展了法律援助的新功能,
3. 法律咨询在线24小时电话
是免费咨询的。 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是司法行政部门运用特定的电话专线和电信网络,统一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和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面向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的一种形式。
4. 有没有24小时在线的法律咨询
“12348”法律服务热线实行全天24小时(包括休息日)人工接答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
法律咨询是指从事法律服务的人员就有关法律事务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提出建议和解决方案的活动。广义法律咨询主要指整个律师行业。
法律咨询不仅仅限制于律师对于法律求助者的法律知识的解答,而是涉及更广泛的法务工作者做法的释疑。
5. 24小时法律热线咨询
不能。110是报警中心,不能咨询问题的。110属于“应急”电话,长时间占线也有碍正常接警。110是中国报警电话号码,除负责受理刑事、治安案件外,还接受群众突遇的、个人无力解决的紧急危难求助等。 只能求助,不能咨询。咨询的话直接找到当地派出所的电话咨询是正确的。
【
法律依据
】
《110接处警工作规则》
第十六条 对接报的符合本规则第十四条规定范围中的重大案(事)件,应当根据警情的性质、事态规模、紧急程度,及时报告分管负责人,并按照工作预案和分管负责人的指示,迅速派警处置。
第十七条 对接报的规模较小、影响不大的一般性群体性事件,应当迅速将情况通报业务主管部门,同时酌情派警维持现场秩序,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疏导劝阻,防止事态扩大。
第十八条 对接报的规模较大、行为方式激烈的群体性事件,应当立即报告分管负责人,并按照工作预案和分管负责人的指示,派警赶赴现场,控制事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缓解、化解矛盾的工作,尽快平息事态。
6. 24小时网上法律咨询
没有这样的律师二十四小时不休息。
首先要说的是,提问者二十四小时不休息等着律师二十四小时免费为你解答法律咨询呀?提这样的问题过过大脑,律师是活生生的人,不是电脑和机器人,二十四小时不休息的,这样的人想要律师免费解答法律咨询不可能的。
7. 24小时在线法律免费咨询
是的,24小时营业,12348法律援助热线,拨打免费热线。白天专人值守,听取农民工的需求,相关的咨询解答,确认对法律援助的需求;晚上自动应答,要求相关的记录,然后接触的人与农民工。湖北籍农民工的领域工作,也可拨打免费的法律援助热线0、以获得法律援助服务。 24小时免费律师电话。
法律援助中心为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该中心可以不考虑自己的经济情况,只要应用程序可以被接受的,零门槛的实施帮助农民工法律援助。
市司法局还要求各区法律援助机构在各级,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讨薪,以实现有关的援助应该怎样做才能使援助上诉受理零门槛。
法律热线是免费的,由法律援助中心提供咨询服务。简单的法律意见是称职的,如果涉及复杂和困难的,最好是把材料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面对面咨询。 24小时律师在线咨询。
“12348”是城市,接受法律咨询的群众,与民事纠纷及时调解司法县农业局和法律援助中心为广大市民群众专用电话法律咨询,以反映需求法律信息,指导和法律援助受理申请群众,维护贫弱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
8. 24小时法律免费咨询
没用,打过几次,什么法律咨询都没有,只会说,我给你查法官电话,别的一概不说。但是法官手机、电话网上都能找到,24小时打不通。尝试别的渠道吧
9. 律师在线24小时咨询
110报警电话号码是24小时在线的。 110报警电话号码是24小时在线的。110是中国大陆及台湾地区报警电话号码。大陆地区的110电话除负责受理刑事、治安案件外,还接受群众突遇的、个人无力解决的紧急危难求助等。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