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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海市高温补贴多少,上海市高温津贴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7-16 13:40:26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本文目录一览

1,上海市高温津贴

按现在的标准是每月200

上海市高温津贴

2,上海高温补贴费2022标准

上海高温补贴是300元。一些企业把夏季向职工发放绿豆汤、矿泉水和必须使用的防护用品充作高温津贴,这是不合理的,高温工作现场的清凉饮料费用不能从职工工资中扣除,也不能折合现金抵消应发的高温津贴。上海高温补贴标准2022年今年上海高温津贴标准维持不变,即企业每年在6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标准为每月300元。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本市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从200元/月调整为300元/月。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一、考虑因素根据《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9号):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今年在调整本市夏季高温津贴标准时,考虑了近年来本市经济发展、物价上涨等因素,并听取了工会、企业等方面的意见,统筹兼顾了企业承受能力和保障夏季高温作业劳动者的权益。二、发放条件企业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对于劳动者工作场所的性质难以确定的特殊情况,企业应结合实际,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形式,合理制定发放办法。三、发放时间夏季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共四个月。四、说明事项夏季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企业在发放夏季高温津贴的同时,应继续做好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

上海高温补贴费2022标准

3,2019上海九月份有没有高温费

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调整本市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上海市2019年夏季高温津贴调整为300元/月,执行时间为6月1日至9月30日,共四个月。
今年上海市35度以上的高温天一共47天主要集中在7、8月份,9月份没有35度以上的高温天。

2019上海九月份有没有高温费

4,2019年上海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

上海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上海高温补贴是哪几个月?   上海市高温补贴规定   上海市人社局发布的《关于做好本市夏季高温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沪人社综发〔2016〕23号)》中明确: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即夏季高温津贴发放的条件,取决于工作场所是否为露天或室内温度是否降低到33℃以下,而与当月的气温高低没有关系。   《通知》明确:对于劳动者工作场所的性质难以确定的特殊情况,用人单位应结合实际,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管理程序,合理制定发放办法。   此外,《通知》还强调了,夏季高温津贴应纳入职工的工资总额,用人单位在发放夏季高温津贴的同时,还应继续做好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工作。   企业不发高温补贴员工可依法维权:   1、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补贴而减发给职工的工资。   2、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补贴,可通过企业所在的村级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3、因高温补贴引发纠纷的举证责任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以及高温补贴发放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记录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及高温补贴发放情况,并至少保存二年。   4、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不是一成不变的。省政府授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消费物价指数等因素研究确定或调整。   上海高温补贴标准   1、上海市高温费每月200元,连发4个月   从2011年开始,上海的高温季节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执行时间为6月1日至9月30日,共4个月,劳动者共可领取800元的高温津贴。   2、不发高温费员工可举报或申请仲裁   企业未按规定支付劳动者高温费的,劳动者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3、并非只有企业职工才享有高温费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起(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4、上夜班不是拒发高温费的理由   高温费发放的条件只取决于工作环境是否为室外、工作环境温度多少,而跟“朝九晚五”还是上夜班等无关。   5、扣减缺勤职工高温费应按制度执行   对于请病事假等非正常出勤职工的高温费,原则上可按月平均工作日21.75天折算。日高温费标准=月高温费标准200元/21.75天=9.2元   方法一:当月高温费=日高温费标准x当月出勤日   方法二:当月高温费=月高温费标准-日高温费标准x请假天数   以上两种办法,单位可在规章制度中自主规定,但应明确统一操作办法,并与并使加工资、加班工资等支付办法相衔接。   6、高温费不能计入最低工资   职工每月实际拿到手的钱,在扣除高温费等项目后,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2190元   7、劳务派遣工同样享受高温津贴   8、多发高温费应兼顾公平合理原则   9、高温费和清凉饮料不能“二选一”   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清凉饮料不得充抵高温费;高温费应以现金形式发放。   10、高温津贴不能替代职工的休息权。   关于做好本市夏季高温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沪人社综发〔2016〕23号   各有关委、办、局,各控股(集团)公司、企业(集团)公司,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用人单位: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的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本市夏季高温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对于劳动者工作场所的性质难以确定的特殊情况,企业应结合实际,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管理程序,合理制定发放办法。   二、夏季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企业在发放夏季高温津贴的同时,应继续做好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   三、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参照执行。   四、本通知自6月1日起施行。《关于调整本市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的通知》(沪人社综发〔2011〕43号)同时废止。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月23日

5,上海的高温补贴标准是怎样的有条例规定吗

貌似在哪里看到过,室外工作的员工和室内温度超过33度的,每天最低标准10元,这不是公司规定的,应该是劳动局规定的吧
应当没有
没有把- -我们公司从来没发过这东西
你好!有啊。。。但是很多公司都不会按照规定办事的麻。。。。。如有疑问,请追问。

6,上海高温补贴

一般一个月的高温补贴是350元,高温补贴3个月即6月至8月
上海日最高气温达到35度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度以下,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发放时间:6月9日-9月 共四个月
在日最高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企业向劳动者支付每天不低于10元的高温季节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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