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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劳动法律师在线咨询免费,有没有免费的劳动法律师咨询热线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3-26 03:03:08 编辑:大上海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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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没有免费的劳动法律师咨询热线

安徽律师程韦伟为您答复;建议可以去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免费法律援助或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12348,祝你顺利!
你好,我是专业劳动法律师。qq85090354,可以联系咨询。依照劳动法规定,你只是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到期后就可以办理手续离职的。其实单位批不批准是没有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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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候去找工作没有影响处理案件的时间国家有规定1个月内必须出裁决书,最长不超过1个半月。单位是无法影响判决结果的祝你成功
下班后不在劳动时间内,且所造成的损伤无法与贵亲属所在工厂挂上任何联系,谈不上工伤.工伤所定范围在所在工作区域以及工作时间段.因此如果没有其他原因那么贵亲属没有权利跟厂方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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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问题不是很大。但是这个二年工资表的要求不太合适。如果你对判决不满意可以继续上诉。
法院的解释显然不合理。法律也不会这么规定,这是法官搪塞你的理由,可以上诉,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维护你的权利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1、受法律保护;2、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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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广东胡律师:你可以直接以单位没有跟你签劳动合同和交社保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以下赔偿:1、工作十几年折算成1年补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从08年元旦起第2个月起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3、按下面社保基数补齐你工作期间的社保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 养老保险:个人为8%,单位承担12%; 失业保险:个人为1%,单位承担2%;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1%;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1%
如果主动辞职,则没有补偿金。但因为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应当自08年2月1日至今每个月支付双倍工资,你可以要求公司补足差额,即26个月工资。 同时,可以要求公司补缴养老保险金。
可以。从第二个月到一年,每月应支付你双倍工资。并且从第一年满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由于你是自己提出辞职,所以无法获得额外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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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七年,合同上面是车工,现在是喷漆工,不想干了,离职有补偿吗?
因为公司内部股东矛盾,开帐不到一个月,用工也不到一个月,放员工回家等通知,等了10多天,公司却说让所有员工领工资辞职。这个问题怎么办?没有签订合同
请问在建筑工地上班,上班时间摔到了手,手的骨头都断了,当时没有签合同,因为也是小包工头叫的去的只是说了多少钱一天,这样的情况可以找小包工头报销一些医药费吗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说,你和公司之间是又劳动关系的,且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所以说,公司不发工资,完全可以作为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并且公司还应当支付你所有拖欠的工资。
中介没有明确规定工作日的要求,只写了一个月30天算满勤。那么我一个月做30天算几个工作日?
我是13年8月份进的厂到15年10月份离职,我是想问一下在到14年12月底是否享有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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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看单位已和事由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因个人违纪、造成单位重大损失等情形,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无需支付任何补偿。如果因不能胜任、患病负伤不能继续工作等情形解除,则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后解除,并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单位没有前述情形解除劳动合同,个人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单位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西安劳动律师
1 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标准为上个月的应得工资 前提是没有提前30天通知你 2 每做满1年可以得到1个月的工资的经济补偿.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按双倍工资计算 标准为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这个工资包括奖金 以及各种补贴
广东胡律师:这要看你是否是因你自己的原因导致单位受到损失而被解雇的,如果是你得不到赔偿;如果是单位非法的与你解除,那么你可以得到1个月工资(做满1年折算成1个月,08年元旦以前的未签定劳动合同所产生的纠纷按旧劳动法算)的经济补偿及08年元旦至4月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及未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的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我本人在一家国企工作了十多年,现在按单位属于单位外聘员工,至于合同单位也没有发给我,而且合同好像也没有签。现在单位以降薪的形式来让本人自动辞职。单位这种做法合法吗?我将如何面对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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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针对工伤应该是用人单位去劳动局给当事人申请工伤鉴定,如果用人单位不给申请的话,当事人自己去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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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报销全部费用。修养期间按正常上班补给。
必须报销全部医药费
没买工伤保险吗?按照工伤保险报销比例社会保险机构予以报销,同时公司要支付你母亲工伤休假期间的工资和护理费等。
自己去申请工伤认定。保留相关证据,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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