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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法律援助服务站,深沪法律援助在什么地方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3-23 11:52:37 编辑:大上海生活 手机版

1,深沪法律援助在什么地方

在你需要打官司的县区司法局下属的法律援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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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海免费法律援助地址

法律分析:1、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小木桥路470号2、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高科西路551号3、徐汇区法律援助中心:南丹东路60号4、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华阳路112号2号楼5、普陀区法律援助中心:铜川路1809号6、虹口区法律援助中心:广灵四路496-500号7、杨浦区法律援助中心:扬州路583号8、黄浦区法律援助中心:国货路288号9、静安区法律援助中心:永和路219号10、闵行区法律援助中心:莘谭路392号11、宝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友谊支路225号5楼12、嘉定区法律援助中心:金沙路85号13、金山区法律援助中心:石化板桥西路364号14、松江区法律援助中心:乐都西路867-871号2号楼2楼15、青浦区法律援助中心:青松路231号16、奉贤区法律援助中心:南奉公路8833号17、崇明区法律援助中心:城桥镇人民路40号法律依据:《法律援助条例》 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第十一条 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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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珠海市法律援助电话

法律援助中心一般设在司法局,全国统一咨询热线电话是12348。希望被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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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律援助中心

1、重庆市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 渝北区黄龙路4号 邮编: 401147 咨询值班电话:67086156 2、另外,各区县还有各自的法律援助中心。

5,请问上海法律援助中心的电话是多少

12348,这是上海司法局及法律援助中心的法律咨询专用电话。各个区还有各自的
1、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通讯地址:北京市崇文区珠市口东大街3号 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邮政编码:100050法律援助咨询热线:67081148、670861482、另外,各区县有自己的法律援助中心。可以网上查询联系方式。3、对于免费法律援助,有一定的条件。如果符合条件,申请法律援助将会被受理。

6,嘉兴市法律援助在哪里

嘉兴市法律援助中心(12348法律服务协调指挥中心) 办公地址: 嘉兴市中山东路1177号司法局大楼 公开邮箱: sfj@gw.jiaxing.cn 公开电话: 0573- 82098784其实看你是什么事情,法律援助中心的标准一般较高,你若是到具体的某个专项法律援助处(比如劳动局那里的法律援助,社区法律援助),会得到更多的实惠!
有很多中山东路 1177号亚厦路137、139号 嘉兴市秀洲区法律援助中心吴越路303号 嘉兴市秀洲区法律援助中心
每个地方都法律援助中心的,你找到你们当地的司法部门,法律援助单位是在司法部门的。。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7,在上海哪里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彭县司法局的法律援助中心。
你好. 首先要确认你的案件属于法律援助的范围,然后你可到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或各区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下面简要列出法律援助的案件范围,供你参考: (一)普通 一、请求国家赔偿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 (二)刑事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

8,浙江金华哪里有免费的法律援助中心非常感谢

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场路498号新地堪大厦902室邮政编码:310007 联系电话:0571-85119021 金华市法律援助中心地址:金华市胜利街508号 邮编:321000 电话 :0579-2339513 E-mail:dandan1808.student@sina.com
法律援助中心是政府法律援助机构的正式名称,由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  是由国家拨款设立的专门为需要律师服务但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的弱势群体及其法律规定必须有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而自己又没有聘请律师的特定人员(如刑事案件中: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的、未成年人犯罪的等人员)提供无偿法律服务,而设立的一种专门的法律服务机构。 法律援助工作主要担负法律援助工作管理职能和法律援助服务职能“双重职能”,其职责主要有: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法律援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制定法律援助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规范性文件;   3、负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法律援助工作;   4、负责筹集、管理和使用法律援助资金,检查经费使用情况和社会效益;   5、负责法律援助专业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6、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调查研究、对外交流等工作;   7、负责法律援助工作信息、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   8、负责向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建议;   9、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社会力量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10、负责协调跨省、跨地区的法律援助事务;   11、负责受理、审批、指派、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12、负责“12348”法律援助热线咨询和接待工作;   13、负责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法律援助工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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