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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级机关国资中心,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待遇如何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1-12 09:06:54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1,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待遇如何

待遇不错。由于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是国资办所属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市国资委系统人才服务、市国资委委派董监事履职保障、国资监管政务服务受理等职能,属于事业编制,所以在里面工作的人,待遇还不错。现行的事业单位工资构成是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总的来说,和一般的企业比少了竞争压力,且收入稳定,工作时间固定,保险保障也比较全面。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待遇如何

2,上海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实施对本市机关事务工作的宏观管理,组织制定本市机关事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二)按规定组织拟订本市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市级机关各部门引进后勤服务社会资源工作,核定服务项目内容及标准,负责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三)按规定承担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相关具体制度和办法,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等工作;指导市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市国资委委托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承担外宾赠送市领导和各部门礼品的管理工作。(四)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权属和基本建设的管理;拟订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的规划编制、权属管理、使用调配,组织实施建设和修缮的计划编制、项目审核、建设监管等工作;核定市级机关和区县级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使用规模。(五)负责本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配置的编制、配备标准和专用车辆的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机关公务车辆的更新、处置和交通安全、牌证管理等工作;负责保障市人大、市政府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办公厅等部门日常公务用车。(六)负责市级机关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协调、推进市级其他公共机构的节能管理。(七)按市级机关资产配置规定和标准,负责对纳入预算的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物业管理等项目提出审核意见;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基建经费管理工作;负责交办的全市性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经费保障和市政府办公厅等部门日常行政经费的财务管理工作。(八)负责本市公务员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补贴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相关政策、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领导干部住房的管理、调配和服务保障工作。(九)承担市人大、市政府机关集中办公场所的安全保卫管理工作;按规定会同市公安局对机关办公场所内部安全防范实施业务指导。(十)负责本市有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市级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的有关制度和标准;承办有关领导干部的生活服务事宜。(十一)负责市级机关部分集中办公场所计算机网络系统的规划建设、标准制定和维护保障管理;负责市级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后勤岗位培训、考试管理。(十二)负责对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日常管理,并依法督促其规范实施政府采购活动。(十三)按规定负责市级领导机关人防设施的基本建设、维修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十四)管理、指导上海市孙中山宋庆龄文物管理委员会下属单位工作。(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上海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3,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历史沿革

1、经市委、市政府批准,1993年7月16日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简称“市国资委”)宣告成立,时任中共上海市委书记吴邦国同志担任市国资委主任;市国资委下设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简称“市国资办”)作为其常设办事机构。市国资办内设秘书处、协调处、政策法规处、基础管理处4个处室。2、1997年3月6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市国资办“三定”方案(沪府办发[1997]17号),明确市国资办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市国资委的办事机构,市国资办内设10个处室:秘书处、综合处、政策法规研究处、企业处(区县处)、产权处、监督管理处、预算处、评估处、统计评价处、干部人事处。3、根据政府机构新一轮改革方案,2000年8月3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市国资办“三定”方案(沪府办发[2000]76号)明确市国资办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直属机构,同时又是市国资委的办事机构,市国资办增挂上海市集体企业产权界定办公室牌子,市国资办内设12个职能处室:秘书处、综合处、政策法规处、企业处、产权处、行政事业处、评估处、预算处、统计评价处、监督协调处(对外称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协调室)、集体企业产权界定处、干部人事处。4、2003年8月1日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仍简称“市国资委”)正式组建,为市政府直属的特设机构。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实行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2003年11月19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市国资委“三定”方案(沪府办发[2003]48号),明确市国资委内设办公室(信访办)、研究室、政策法规处、规划发展处、改革重组处、评估管理处、产权管理处、预算财务处、统计评价处、业绩考核处、分配保障处、社会事业处、监事会工作处、集体资产管理处、人事处、监察室16个职能处室。设5个直属事业单位:上海市资产评审中心、上海市国有资产信息中心、上海市国有资产纠纷协调中心、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宣传教育培训中心、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中心。5、2009年7月9日,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上海市政府办公厅〔2009〕87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市政府直属机构。同时,部分调整了职责和内设处室。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推进了国企改革重组和国资监管全覆盖等工作。目前,市国资委内设17个职能处室,办公室(信访办)、研究室、政策法规处、规划发展处、企业改革处、产权管理处、评估管理处、预算收益处、财务监督评价处、业绩考核处、企业分配处、综合协调处、董事监事工作处、信息化管理处、人事处、直属单位管理办公室、监察室。市国资委现有6个直属事业单位:上海市市管国有企业专职董事监事管理中心、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中心、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宣传教育培训中心、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产权事务中心、上海市国有资产信息中心、上海市资产评审中心。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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