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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医保局开展座谈会,从松江坐车到上海市医保局怎么走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7-20 08:19:47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1,从松江坐车到上海市医保局怎么

公交线路:地铁9号线 → 地铁7号线,全程约38.2公里1、从松江区步行约240米,到达松江新城站2、乘坐地铁9号线,经过14站, 到达肇嘉浜路站3、步行约40米,换乘地铁7号线4、乘坐地铁7号线,经过3站, 到达昌平路站5、步行约320米,到达上海市医保局鐧惧害鍦板浘

从松江坐车到上海市医保局怎么走

2,我国为何要酝酿抗癌药省级专项集中采购

据悉,我国酝酿将以省为单位,开展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意在通过集中带量采购,优化临床用药结构,在国家对抗癌药降税的基础上,实现抗癌药终端销售价格明显下降。一位业内人士透露,日前国家医保局在上海召开了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座谈会,其中一项会议内容就是要求各地对下一步医保目录内抗癌药省级专项采购给出建议。“实施以抗癌药为重点的重大疾病药品专项集中采购,是通过集中带量采购,优化临床用药结构,降低用药成本,在降税基础上进一步实现降价效应,满足群众用药需求。”上述人士表示。据了解,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的范围基本覆盖降税范围内的抗癌药。此外,各地可以根据药品使用量、使用金额和临床需要等因素,适当扩大范围。“降税不降价现象将终结。”有业内人士表示,此前公布的降税名单内的产品都将成为专项集中采购的品种,意味着除了此前通过药价谈判的品种,剩余品种将会是此次谈判重点。国家医保局相关人士此前透露,国家医保局将开展准入谈判,与企业协商确定合理的价格后将更多的抗癌药品纳入目录范围。国家卫健委副主任曾益新在4月28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5月1日正式实施进口药品零关税后,我国将启动抗癌药品国家集中采购、医保准入谈判:对已纳入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抗癌药品,3家以上企业生产的品种拟开展专项集中招标;生产企业不满3家的品种通过谈判、撮合等多种方式,鼓励形成全国统一的采购价格;对尚未纳入医保报销的抗癌药品,组织专家评审并开展准入谈判,将符合条件的药品纳入医保药品目录范围。对此,有消息称,多家跨国制药公司已于日前接到了与相关部门就价格问题进行商谈的邀请。业内人士坦言,这将是一场紧张激烈的谈判。北京大学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李玲表示,加强集采力度,药品降价又进了一步。她指出,应对药品市场有正确的认识,药品市场并不是单纯通过竞争便可降低价格,简单以一个医院的需要去谈判,必然难以对药品生产方形成压力,只有充分利用中国大市场的优势,以量换价,才能真正达到我们想要的效果。资料显示,按销售额衡量,中国是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医药市场,是癌症治疗药物的一个关键增长市场。具体来看,IMS发布的《2017年全球肿瘤趋势》报告显示,2016年全球在肿瘤治疗产品和维持疗法上的费用支出占全球药品销售规模的10.3%,五年年均增长接近9%。同时,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相关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抗肿瘤药物的销售规模保持了年均20%左右的增速,2017年约为1410亿元,预计接下来会有明显的“以价换量”效应,但增速仍将保持15%至17%之间。事实上,国家谈判已带来部分药价的实质性下降。2016年以来,国家相关部门针对部分专利、独家药品,分别组织开展了国家药品价格谈判试点和国家医保目录谈判,第一、二批谈判目录共有39个谈判品种平均降价50%以上,并已全部纳入国家医保目录。截至目前,与2016年平均零售价相比,谈判药品的平均降幅达到44%,最高的达到70%,大部分进口药品谈判后的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际市场价格。值得注意的是,未来抗癌药品采购,有可能将通过质量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与原研药列入同一竞价分组,按相同规则招标采购。“我们鼓励医疗机构和人员使用价格降幅较大的药品。而对于无正当理由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拒不落实降价的厂商和药品,则进一步严格临床使用范围,引导并鼓励使用替代药品和疗法。”上述人士说。李玲表示,作为人口最多的国家,也是医药市场最大的国家,政府应该以强硬态度出重拳,进一步促使药企主动降价。“小打小闹难以触动垄断者的神经,自然价格谈判力度也难达效果。有惩有奖,谁降价、谁获益也将给药企降价带来一定的动力。”但李玲也指出,因为药品保障制度是制度安排,降药价不仅需要在药品的招标采购上下功夫,还应进一步加大对相关产业的扶持力度,鼓励国产原研药和仿制药。

我国为何要酝酿抗癌药省级专项集中采购

3,医疗保险办理流程

以非单位投保的灵活就业人员为例 1、申报、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医疗保险局办理早报、登记手续。经审查合格后,办理人人医疗保险证、卡和专用处本。 2、核定缴费:市医疗保险局根据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登记情况,按规定核定,填报《缴费核定单》。 3、缴费程序:灵活就业人员持市医疗保险局加盖核定专用章的《缴费核定单》,直接到市地税征收局纳税大厅缴费。费票由市地税征收局传到市劳动结算中心,市劳动结算中心传到市医疗保险局。市医疗保险局每月定期向劳动结算中心传递一次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核定数据。

医疗保险办理流程

4,从长三角到全国 一张医保卡这样实现跨省游

3年前,南京郊区的一家二级医院出了件“怪事”:这家规模不大的医院,异地就医门诊的结算量竟然超过了很多三甲医院。 这里面难道有什么猫腻?医保部门迅速展开调查。结果发现,这家医院每天门诊量约有6000人次,其中2000人次是南京参保人,2000人次是自费病人,还有2000人次是上海参保人。 原来,医院所在的梅山地区是南京有名的“小上海”。20世纪60年代起,一批批上海人来到梅钢参与建设,从此扎根梅山。那里的生活很便利,唯独一点不方便,那就是他们的医保是在上海缴纳的,在梅山就医手续颇为繁琐。好在,近年来长三角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加速推进,这些梅钢职工在梅山就医,一样可以便捷享受上海的医保待遇。就在长三角启动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试点后,梅山医院的异地就医门诊人数迎来了暴增。 梅山的故事是长三角医保一体化的缩影。2018年11月28日,上海市医保局正式挂牌成立。同年,为响应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市医保局会同苏浙皖三省医保局推进长三角医保一体化发展。解决异地就医难问题,便成了其中的头等大事。 从住院到门诊 异地就医难,多年来始终是广大患者的痛点。2017年7月起,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上海推进实施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实现定点医疗机构跨省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全覆盖。截至2022年8月底,上海参保人在外省市、外省市参保人在上海跨省住院直接结算累计结算277.91万人次,涉及医疗费用748.93亿元。 改革需要循序渐进。解决了异地就医住院的问题,接下来就轮到门诊这块“难啃的骨头”了。市医保中心副主任王伟俊分析,门诊直接结算比住院更难实现,是因为门诊结算量远远大于住院,多地门诊医保政策差别很大。同时,门诊对结算系统响应度的要求也很高。 上海先行先试,主动承担了探索异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的任务。2018年9月,市医保部门牵头,会同苏浙皖三省医保部门,在长三角率先启动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试点,最重要的就是建立长三角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平台。 “这个平台就相当于一个中枢。”王伟俊介绍,患者的就医信息从就医地到省级平台,再上传到直接结算平台,然后流向参保地的省级平台,最后到参保地,整个环路清晰畅通,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基础上实现了互联互通。 打通三省一市医保结算系统后,小小的医保卡得以开展“跨省游”。截至2022年8月底,上海16个区809家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现跨省直接结算,并已覆盖长三角全部41个城市11913家医疗机构。长三角异地门诊累计结算1046.57万人次,涉及医疗费用28.13亿元,占比超过全国异地门诊结算总量的40%。 示范区“同城化” 由上海牵头的这一探索,为全国改革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2020年,我国进一步扩大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范围,长三角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管理系统。截至2022年8月底,系统已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347个城市。 在常住南京的梅钢退休职工李阿姨看来,这样不但让人觉得方便,还更有安全感了,“比如在外地就不用担心有个头疼发热怎么办,可以直接去医院刷上海医保卡”。 与此同时,在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内,更大力度的改革正在进行。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三地医保部门加快推动示范区内医保领域“同城化”,已经实现区域就医免备案、经办服务一站式、慢病特病结算通、网上医保在线付、异地审核协同化“五个率先”。 其中,免备案是在直接结算基础上更进一步的改革。青浦区医保中心主任冯建珍介绍,示范区内参保人员从原来要在当地备案方可异地结算,改为无须备案直接拉卡,且待遇与在本地就诊保持一致。目前已经覆盖示范区内所有85家医疗机构,惠及230余万参保人员。此外,依托国家医保电子凭证,示范区内参保群众可以在异地结算时“脱卡支付”。 王伟俊表示,从整个长三角来看,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促进了三省一市实现互利互惠。数据显示,江苏、浙江、安徽来上海的门诊就医人次占双向总人次的76%左右,上海至江苏、浙江、安徽的就医人次占比24%。 最后一道障碍 从住院到普通门诊,从“8+1”试点城市到长三角全覆盖再到接入国家平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不断扩围,医保卡的“漫游”路径越来越广,患者异地就医也越来越方便。 王伟俊指出,“到了当前阶段,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可以说是最后一道障碍”。不同于普通门诊,各地对门诊慢特病的称谓不一。哪些疾病可以被认定为门诊慢特病?各地的解释也不统一。 从这个角度来说,要把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纳入跨省直接结算范围,是一项更棘手的工作。但这又关系到许多慢性病、大病患者的切身利益。因此,推进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势在必行。 改革迈向纵深,上海和长三角仍走在前列。去年,通过统筹名称、项目及就医流程,上海选取海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山医院青浦分院等6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试点,提供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个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今年年底前,我们希望让上海每个区至少有一家提供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服务的医院。”王伟俊表示。 近期,国家医保局明确,到“十四五”末,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提高到70%以上,普通门诊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数量实现翻一番,群众需求大、各地普遍开展的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逐步纳入跨省直接结算范围。着力破解异地就医备案、结算和协同难题,一张医保卡的无障碍“跨省游”,最终指向一幅医保待遇随人流动的便捷生活图景。

5,上海退休老人患病每年自费超过1000元国家给予补贴多少钱 问

医保住院费用除了国家统筹支付部分外的费用(医保卡支付+自费支付) 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二次报销;1、 自付超600元可“二次报销”2、 补充医疗保险的保障人群是参加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基本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费的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及退休人员。3、 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费用、急诊留院观察转住院期间及急诊抢救死亡的门诊医疗费用,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阶段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个人自付部分(不含起付标准),超过600元以上(不含600元)的医疗费用,均在补充医疗保险补偿范围之中。补偿比例从40%到70%不等。4、补偿比例600元(不含600元)—800元 补偿40%800元(不含800元)—1000元补偿50%1000元(不含1000元)—3000元补偿60%3000元以上(不含3000元)补偿70%5、如何申办?单位申办操作流程:登录市医保局网站——点击“补充医疗保险理赔金支付受理平台”版块,查看单位报销明细汇总单,确认报销金额,打印承诺书,按要求e69da5e6ba90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31333366306539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承诺书到市医保局或各分局补充医疗保险受理窗口办理补充医疗保险理赔业务。个人申办操作流程:登录市医保局网站——点击“补充医疗保险理赔金支付受理平台”版块,查看个人报销明细汇总单,确认报销金额,填写本人工商银行账户,打印协议单,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医保局或各分局补充医疗保险受理窗口办理补充医疗保险理赔业务。注:原则上,个人申报由本人办理,本人确认,但如果申请人行动不便等原因不能亲自办理,也可由代办人持有效证件、委托书等材料,代为办理,这种情况需要事先咨询医保局。

6,公司职工工作六年半在恶性肿瘤患者医疗期间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因

首先,要确定是医期内被解除合同,还是医疗期间被解除合同。在医疗期内若无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也就是每年两个月工资支付赔偿金;如果虽然是医疗期间,但是法定的医疗期满被解除合同,公司并不违法,但是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并按照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该职工法定医疗期为六个月,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为6.5个月或者7个月(满六年半7个月,不满6.5个月)。
医疗期内被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相当于2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具体到本案中,也就是13个月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医疗保险,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医保范围内承担医疗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养老保险,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各区县医疗保险办公室、劳动局、卫生局: 为了进一步贯彻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本市职工医疗互助救工作的通知》精神,缓解医保对象中因患特殊大病自负医疗费用困难的矛盾,现就患特殊大病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特困人员有关医疗保险待遇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因患重症尿毒症、精神病、恶性肿瘤等特殊大病,并经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特困人员,男性满48周岁(含48周岁)以上,女性满43周岁(含43周岁)以上的,可以比照享受其本人退休时的有关医疗保险待遇。 上述人员必须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帐户按在职标准计入。 二、 符合上述条件的职工,凭市劳动能力鉴定占心的《鉴定结论书》、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以及单位出具的特困证明(书),由单位向所在地的区、县医疗保险办公室提出申请比照享受退休时有关医疗保险待遇。区、县医疗保险办公室预审后报市医疗保险局,市医疗保险局于每月25日前会同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共同审批,凡批准的人员从次月起享受有关医疗保险待遇,由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具体操作。 三、 本《通知》从2001年4月1日起试行。 附件: 一、《患特殊大病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特困人员比照享受退休时有关医疗保险待遇申请表》(略) 二、《因患特殊大病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特困人员比照享受退休时有关医疗待遇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支付情况表》见表 答案补充 如未丧失劳动力,经治疗后仍可以上班,那么,就另当别论了。或如参加了大病补助的职员,可以在治疗期间享受大病补助。而原单位无需给予任何补助。但可以在治疗期间请假,并住院治疗,作为用工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 答案补充 至员工治疗病愈后,如可以上班,则恢复上班,如不能就职,由员工提出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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